奥威尔即将结束在索思伍德的生活,在摩尔收到他的稿子之后不到2个礼拜他就离开了那里。内莉姨妈通过丈夫那帮研究世界语的朋友关系,帮助奥威尔找到了一份工作。弗朗西斯和米范威·维斯特普在汉普斯苔德的南方大道经营一家书店,需要一个兼职的助理;提供食宿。这个职位刚好解决了奥威尔眼前的困难,虽然工资很低,但是地点离文学圈子很近,每天还可以有几个小时的时间用来写作。10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周末,他离开了索思伍德。但是,这个地方一直留在他的脑海中;他在那里的经历也一直没有被遗忘。比如说,在《一九八四》中,有一幕是讲温斯顿·史密斯在爱心部的监狱里的经历,警察偷袭了他和朱莉娅藏身的地方,逮住了他,他在监狱里看到一个狱友把偷藏的一点食物给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吃,史密斯看着,觉得恐怖极了。监视屏里传出一声咆哮,“巴姆斯德,2713号!J.巴姆斯德!把那片面包扔掉。”J.巴姆斯德是杰克·巴姆斯德,他是索思伍德镇从蒙塔古的家里走出来在主干道对面的杂货店老板的儿子,很久以前的夏天,他哥哥常常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听着隔壁嘀嘀嗒嗒的打字声,一直响到凌晨。
奥威尔与老鼠
奥布赖恩把笼子拿起来,拿到最近的桌子上,他小心地在呢子布上坐下。温斯顿能听到血液在歌唱。他觉得自己好像孤零零一个人坐着,就在一大片空旷的平原中央,一片平坦的沙漠,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着,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各种声音,但是装着老鼠的笼子离他2米远都不到。这时候,老鼠的鼻口开始变硬,毛发不是灰色的,而是棕色的。
——选自《一九八四》
奥威尔对老鼠的困扰——要说是一种厌恶实在不是很准确——早就有了。他的生活中似乎处处都是老鼠,从青春期时开的玩笑到中年时期令人悚然的幻想,都没有离开过老鼠。毫无疑问,这种依恋的根源有些是源于文学。我们知道,奥威尔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喜欢看比阿特丽克斯·波特的作品,从中认识了塞缪尔·维斯克斯,还迷上了M.R.詹姆斯的鬼故事,其中最精彩的一篇名字就叫《老鼠》。很小的时候,他就有机会读到W.H.戴维斯的诗《老鼠》。1943年,奥威尔在《观察家》上发表了对戴维斯《诗集》的评论,其中可见他对戴维斯作品的熟悉由来已久,而且特别提到了《老鼠》这首诗:
那个女人快要死了,
她的双手双脚像灌了铅;
她的猫儿出去寻乐子了,
今晚不会回来了。
她的丈夫在酒馆里喝酒,
她的女儿在向大兵抛媚眼;
她的儿子在享受着游戏的乐趣,
嘲笑着老头和跛子。
现在用我这能碾碎石头的利齿,
挑出她的颧骨;
当她的丈夫、儿子、女儿来到,
他们很快就发现留在家里的是谁了。
这首诗泄露了奥威尔作品中的典型元素:在刻毒的动物智慧面前人类表现出来的软弱(“动物也会攻击那些老弱病残”,《一九八四》里奥布赖恩对温斯顿说,“他们知道人类什么时候无助,这种智能实在惊人”);还有老鼠咬人脸的想法。很显然,奥威尔曾经近距离地研究过老鼠。在描写1937年在西班牙他在法西斯分子的监视下去找柴火的经历,他说,“如果他们的机关枪发现了你,你必须像老鼠从门缝里钻过一样卧平自己。”小时候,奥威尔一定观察过老鼠从门缝里钻的样子,他一直记得那个形象,把它用成了作品中的一个比喻。
此后,这个啮齿动物无数次地出现在他的作品里:在他的意识的最深处,这种毛乎乎的东西一直吱吱叫着。老鼠围绕着他,在他的生活里跳舞,就像在杰汉科塔德客栈里他每天早上醒来看到的第一样东西——两只巨型的老鼠,它们坐在厨房的桌子上啃着火腿。1921年初,他在萨福克度假的时候,写了封热情洋溢的信给普罗斯泼·巴迪康姆,是关于他刚买的“诱捕老鼠的大笼子”,还有如何先把老鼠放出去,再打中它。“还有个很好玩的做法,晚上的时候,带着用乙炔作燃料的车灯到玉米堆去,在旁边跑的老鼠就会被照得眼花缭乱,你就可以打到它了,或者就用来复枪射死它。”在缅甸的时候,老鼠是到处乱窜。由于意识到老鼠会传播瘟疫和疾病,殖民地的官员将老鼠列为人民的公敌,要求地方上报老鼠的死亡率,因而每年都有精确的统计数字。比如说,1922年到1923年,全境大约有两百万只老鼠被消灭。这个灭鼠行动主要是在仰光,一年中有一段时间你随便在哪条街上走,要是街上没有老鼠的尸体简直是不可能。甚至在一些比较神圣的场所也不可避免地会有老鼠。《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中,在描写麦克斯韦(被谋杀的分区的代理森林警官)的葬礼时,描写突然中止,开始转移到墓地的状况:“茉莉花里面,巨大的老鼠洞一直通到坟墓里。”大家当然能想像当麦克斯韦的尸首入土之后会发生什么。此外,在远东的时候,奥威尔经历了在《一九八四》中所描绘的众多恐怖情景中最为恐怖的一幕。把老鼠关在笼子里关上几天,快饿死的时候把它们放出来,放到一间密封的屋子里,里面当然有人,这是古老中国的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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