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另外,我叫他去地下弹药库里寻找托宾,对吧?”
“对,记不住是哪间屋子,里面太黑。”
“是的。”他又思索片刻说:“真乱透了!又得做一大雄文件工作——”他朝屋子里看看,又问我,“贝思呢?”
“县警局来车接走了。”
“噢,那好……”他又告诉我,“我刚接到纽约警察局的官方传真,叫我找到你然后监视你直到他们中午来这。”
“好了,我就在这儿。”
“你打算趁我不备时溜走吗?”
“不会。”
“许个诺,要么我就得把你送到带栅栏的屋子里去。”
“我许诺。”
“好吧。”
“把我送回家吧,我需要吃饭。”
“那好。”
他走开叫来一个穿制服的官员,原来是我的老搭档鲍勃-约翰逊。他把头伸进屋里问我:“要搭车?”
“对。”
于是我跟他出去,他把我送到哈里叔叔家。我穿上几件上面没有“南侯德镇警局”字样的好衣服,然后取了瓶啤酒坐在后廊上,一边看着天空逐渐晴朗,海湾渐渐风平浪静。
天空现在几乎是一片湛蓝,暴风雨已将污秽清扫一空,空气也清新不少。这样的天空一定只有在一百年前才能看到,后来就有了狄塞尔内燃机车、卡车、汽车、轮船、油炉和草坪割草机,还有化学药品、除虫剂以及那些遍布在我们周围的东西,鬼知道是些什么物质。
草坪被暴风雨弄得狼藉一片。房屋尚好,虽然断电了,啤酒无法冷冻,还有一个“好消息”——留言机也打不开了。
我想自己应该像对麦克斯承诺的那样等待纽约警察局的人,但我叫了辆的士跑到河头火车站,然后坐火车去了曼哈顿。
我回到东72条街的公寓后发现过了这么多月,留言机里最大容量地存储了三十六条信息。
女清洁工把邮件堆放在厨桌上,足有十磅重。
从账单和杂物里面找到最终的离婚证书,我用吸铁石磁头把它粘到电冰箱上。
我正打算不再翻译这堆没有价值的邮件,这时一个朴素的白色信封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封信是手写的,发信人地址正是戈登夫妇的住所,但邮戳上标着印第安那。
我打开信封,取出三张格子纸,每张纸正反面都写满了整洁的蓝墨字迹。我开始读信。
“亲爱的约翰,你读这封信时,我们或许已经死了——因此,就从坟墓里向你问好吧。”
我放下信,走到冰箱边拿出一瓶啤酒,对自己说:“从行尸走肉的阳间向你们问好。”
我接着读下去:
“你知道奇德上校的宝藏就埋在附近吗?嗯,现在也许你已经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们相信你已经察觉出一些情况。如果没有,下面就是全部经过。”
我啜了口啤酒,接着读完三页纸,上面详细叙述了与奇德宝藏有关的前前后后,包括普拉姆岛和戈登夫妇如何认识托宾的。除了若干细节我没有注意到,其它基本上没有什么令我惊讶的地方。对于那些我已经推测出来的事情,例如普拉姆岛上的宝藏如何被发现的,戈登夫妇这样写道:
“我们到长岛不久托宾就写信邀请我们去品尝葡萄酒。我们去了葡萄园,第一次见到托宾,此后邀请便源源不断。”
这就是托宾引诱戈登夫妇的开端。信里还说,有一次托宾给他们看了一张画在羊皮纸上的草图,但没有告诉他们是怎么弄到的。图上标着“英伦蒲鲁姆”字样,指南针方向、长度、路标样样齐全,还有一个醒目的“交叉骰骨”标记。接下来的故事可想而知,不久,汤姆、朱迪和托宾便达成肮脏交易。
戈登夫妇的信清楚表明他们并不相信托宾,而且他是杀死戈登夫妇的最大嫌疑人,即使作案现场被伪造成和外国特工有关的假象。汤姆和朱迪最终认识到托宾的真面目,但时间太久也太迟了。信里没有提到保罗-史蒂文斯,看来他们对这个人毫无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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