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岁月(40)

2025-10-09 评论


  “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等明天我们带你一去俱乐部,所有的男士都该有多开心啊!他们孤单着呢,可怜的家伙们,从来见不到一张新面孔。你在巴黎呆了整整两年?难以想象那里的男士居然没有向你求婚。”

  “恐怕我没有接触过多少男士,婶婶。只有些外国人。我们的生活很安静。而且我还要上班,”她补充道,自认这番坦承有些丢面子。

  “当然喽,当然喽,”莱克斯蒂恩太太叹息道。“到处都会听到这种事情。漂亮女孩子要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这太遗憾了!我觉得,有这么多的可怜女孩在找丈夫,这些男人居然还一直独身,实在太自私了,不是吗?”伊丽莎白没有答话。莱克斯蒂恩太太接着叹气说道,“我敢说假如我还是个年轻女孩儿的话,我谁都会嫁的,真的谁都嫁!”

  两个女人的目光相对。莱克斯蒂恩太太其实还有好多话想说,可她无意多言,只是间接暗示。她的话语有很多都是通过暗示来表达的,不过实际上,却往往把自己的意思弄得非常明显。她讲话的口吻也是温和而客观,就好像正在谈论一个笼统的话题似的。

  “当然啦,这话我可得说。确实有这样的例子,如果女孩子没有嫁出去,那可是她们自己的错儿。有时候,咱们这里也有这种事儿。我记得不久之前——有个女孩儿跟着她哥哥过来呆了一整年,各种类型的人都向她求婚——有警察、林务员、前途相当好的木材公司职员。可她全都拒绝了,我听说她想嫁个驻印政府公务员。这倒好,你猜怎么着?她哥哥当然不能养她一辈子啦。如今呢,我听说她回国了,可怜的小东西,当起了什么女助工,其实就是个佣人。一个礼拜才十五先令!一想到这种事,你说难道不可怕吗?”

  “很可怕!”伊丽莎白应道。

  这个话题到此即止。整个早上,从弗洛里家回来之后,伊丽莎白都在向婶婶和叔叔讲述自己的历险。他们正在摆满鲜花的桌上吃早饭,头上转着吊扇,高如鹳鸟、穿戴着白色外衣和头巾的穆斯林管家手拿托盘,站在莱克斯蒂恩先生的椅子后面。

  “噢,对了婶婶,有件事情好有趣!有个缅甸女孩儿来到阳台上。我以前从来没见过缅甸女孩儿,至少并不知道她们居然是女的。真是古怪的小东西啊——她那黄色的圆脸儿,还有头上乱糟糟的黑发,简直就像个玩具娃娃。看起来她也就十七岁的样子。弗洛里先生说,那是她的洗衣女工。”

  印度管家挺直了长长的身子。他朝下斜瞟了伊丽莎白一眼,眼珠子在黝黑的脸上显得又白又大。他的英语讲得很好。莱克斯蒂恩先生刚从盘子里叉起一块鱼,他的手停在半空,大嘴还张着。

  “洗衣女工?”他说。“洗衣女工!我说,真该死,这肯定不对啊!你知道吗,在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洗衣女工这回事。洗衣服这种活儿都是男人来干。依我说——”

  而后,他突然打住了,就好像有什么人在桌子下面踩了一下他的脚趾头似的。

  作为殖民地,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的英属印度地区(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以其异域的景致和情调、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习俗,给英国作家提供了一个极为理想的创作背景。于是我们看到,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批判声中,在现代主义技法实验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时也将眼光瞄向了这片奇异的南亚土地,并创作出大量优秀的作品。
  然而单就长篇小说而言,在这些数量庞大、题材繁博的作品当中,真正称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卜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toIndia)以外,就当属奥威尔的这部《缅甸岁月(40)》了。我曾长期怀疑,这是由于自己对英国文学史见识浅薄所致的个人见解,后来在批评家劳伦斯·布朗德(LaurenceBrander)的著述里看到了类似的评价,他认定《缅甸岁月(40)》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个第三出来的话,还真是难有与之匹敌的。再翻到版权页一看,此书1954年便已出版,看来我的见识浅薄的确不假,而《缅甸岁月(40)》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见。
  奥威尔同印度有着极深的因缘,他的父亲长期供职于印度政府的鸦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尔邦的莫蒂哈里,次年随母亲回国,公学毕业后,虽学业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顿生那样去牛津剑桥深造,而是重返亚洲,在缅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亚洲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英国与缅甸民族关系最为糟糕的时期,于是,奥威尔也就亲历了诸多的民族隔阂,冲突,甚至杀戮,以及由此给双方所带来的难以摆脱的精神苦痛。奥威尔自认是大英帝国殖民机器上的一个部件,自然感受到难以承受的道德罪责。所以,如同当年的霍桑写作《红字》(TheScarletLetter)是意在给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赎罪一样,奥威尔写《缅甸岁月(40)》时,亦是感受到内心中有一股“我必须为之赎罪的庞大重负”,因此必须通过文学创作的方式,来获取内心的安宁和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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