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的举动,无用而又愚蠢的行为。
此外,他为什么把受伤垂死的女人放在汽车的前面座位上,在众人都能看见的地方,载着她飞驰?为什么不把她关在车内,或者把她当作死人抛弃在某个角落,就像把那男人抛弃在小溪的荆棘下面呢?
反常的现象,愚蠢的作法。
案件中,一切都是荒谬的。一切都表明那是一个儿童,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愚蠢疯狂的野蛮人,一个野兽的所为:初步探索,很不一致,笨拙与荒唐行为。
请看一看白兰地酒瓶吧。有一个开瓶塞钻(在羊皮大衣的口袋里找到的),凶手是否使用过它呢?用过。开瓶塞钻在封口的金属皮上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但是,其余的事对于他来说实在太复杂了,他用一块石子砸断瓶颈。
总是遇到石头,请注意这个细节。这是这个人所使用的唯一武器与唯一工具。这是他习惯用的武器,也是他熟悉的工具。他用石头杀死男人,用石头杀死女人,还用石头来打开酒瓶!
一个野兽,我重复一遍,一个发狂的野蛮人,神经错乱,突然变疯了。它被什么弄得发疯呢?唉!见鬼,它正是被这白兰地酒弄得发疯,当开汽车的人和他的女伴在草地上吃午饭的时候,那野兽就一下子把酒喝光了。它走出汽车。它曾坐在汽车内,穿着一件羊皮大衣,戴一顶毛皮鸭舌帽,跟随主人旅行。它拿起酒瓶,砸开酒瓶就喝酒。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它喝了酒,变得狂躁疯癫,毫无理由地随便乱砸一气。然后它本能地感到后怕,惟恐受到不可避免的惩罚,于是把男人的尸体隐藏起来,然后它愚蠢地把受伤的女人抱进汽车里,带她逃走。可是它不会开车,却一心想逃走。汽车对于它来说,就代表得救,意味着不可能被追赶上。
你会问我:“但是,钱呢?被盗的皮夹子呢?”
“唉!谁对你说它正是窃贼呢?谁对你说那不是尸体的气味吸引过来的某个流浪乞丐,某个农民所为呢?”
你还会提出异议:“好吧,好吧,那么,这个野兽本该被捉住的,既然它躲藏在转弯处附近,既然它无论如何也要吃东西,要喝水的呀……”
“怎么?”
“难道你没猜到吗?”
“没有!”
“然而,你肯定野兽始终在那里吗?”
“当然肯定,证据就是有个农民看见它的影子。”
我要补充说:“两只狼犬,高大的牧羊犬失踪了,也是证据。它像咬死家中的鬈毛狗一样,咬死两只狼犬,让它们消失……”
笨拙地插在泥土里的猎枪枪筒,还有那支花,也是证据。那不是相当愚蠢吗?相当荒谬吗?相当滑稽可笑吗?啊,您不明白吗?您没弄清楚每个细节吗?
不明白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与答复您的异议,最简单的办法,您懂吧,就是直接走向目标。解释得相当多了……该行动了。因此,但愿警察局与宪兵队的先生们亲自直接走向那个目标。他们要带枪去,要在森林里半径为两三百米的范围内搜索,别走得太远。而且,他们不要只顾低着头,盯着地面去搜索,而要看着天空,对,看着天空,朝橡树最高的枝叶之间,朝山毛榉最难以达到的高处瞟望。请相信我,他们将会看到它的。它在那里,惊慌失措,怪可怜的,正在寻找被它杀死的男人和女人,它寻找他们,等待他们,不敢离开,也不明白……
而我呢,万分遗憾,不得不留在巴黎处理重要的事情,着手侦查很复杂的案件,我将乐于对这个相当奇怪的案件关注到底。
因此,请您代我向司法界的好友致歉,顺致
崇高的敬意!
亚森-罗平(签字)
人们记得故事的结局。司法界与警方的先生们耸了耸肩膀,对于这番胡言乱言毫不在意。但是,当地四个乡绅拿着猎枪去打猎,眼望天空,就像他们要打下几只乌鸦似的。半小时以后,他们发现了凶手。响了两枪:凶手从一根树枝落到另一根树枝地往下跌。
它只是受了伤,被人抓住了。
当晚,巴黎一家报纸,尚未获悉凶手已被抓到的消息,发表了如下的一则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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