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伸进口袋中,扳上了我的左轮手枪。在搏斗中我经受过考验,这我知道。我只是怀疑,我会不会成功地将狗制服。但我很早就已领教过训练了对付人的畜牲,至少在一只猎犬前不用害怕。
店主出现了,他将杯子放在桌子上,转向他好斗的客人们,礼貌地请求:
“绅士们,你们的来访使我很高兴,但我请求你们,让那边的两个人安静。他们也是我的客人。”
“混蛋!”一个无赖向他吼叫,“你想好好教训我们吗?等着吧,我们会马上使你的热情冷却!”
说话间,两三个杯子里的酒已经泼到店主身上去了,于是他明智地赶快离开了屋子。
“现在那里那个大言不惭的人!”我的对手叫道,“他该得到它!”
布莱思用左手牵着狗,右手将他杯中的酒向我甩过来。我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到一边去,这样我没被打着。然后我举起拳头,想朝那个粗野的人跳过去教训他一顿,他却走在了我的前面。
“普路托,上!”他喊着,放了狗并指向我。
我刚好还有时间走到墙边去,这时那强健有力的畜牲对我来了一个像虎一样的跳跃。狗离我大约五步远。这个空间它只用一跳就会跃过了。它仿佛很有把握,如果我站着不动,它必定用牙咬住我的喉咙。但就在它想抓住我的时候,我问到了一边,它把嘴撞到了墙上。这一跳如此有力,以致血狗被反弹得几乎晕了过去。它倒在地上。我飞快地抓起它的后腿,把它甩到空中,头朝前向墙上扔去,它的头盖骨碎了。
现在出现了一阵可怕的叫嚷声。狗都嗥叫起来,用拴它们的皮带拽动了桌子,男人们咒骂,死狗的主人想向我扑过来。但这时老死神跳了起来,用他的两只左轮手枪对着这些无赖们。
“住手!够了,孩子们。谁再动一步或拿武器,我就开枪。你们看错我们了。我是老死神。我希望你们听说过我。而这个人,我的朋友,像我一样不怕你们。你们坐下,老老实实地喝你们的酒!”
我也拔出了左轮手枪。我们俩有十八发子弹。在一个无赖拿起他们的武器之前,他必定已被我们的子弹打中。老死神看来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平常弓着的身体挺得高高的,眼睛发亮,脸上显示出一种顽强的意志力,它不会让任何反抗产生。看到那些先前如此放肆的人一下子变得那么低声下气是很有趣的。他们虽然自己压低声音咕哝了几句话,但还是坐下了,连死狗的主人也不敢走到那畜牲那儿去,因为否则他就到我的附近来了。
我们两个还站在那里,将手枪威胁地举在手中,这时一个新客人进来了——一个印第安人。
他穿着一件白皮革的猎装。绑腿是用同样的材料制成的,接缝处用精致的红色刺绣装饰。上衣和裤子上看不到一个斑点,哪怕是很小的不干净的地方。他的脚伸在镶着珍珠的鹿皮鞋里,上面装饰着豪猪鬃。他脖子上挂着药囊、雕刻得很有艺术性的和平烟斗和三串灰熊爪的项链,这是他从岩石山脉最可怕的猛兽身上夺来的。他的髋部缠着一条作腰带用的珍贵的萨尔蒂约兽皮,从那里面露出一把刀子和两只左轮手枪的把儿。他右手拿着一枝双管枪,木头部分密密地镶着银钉。这个印第安人头上没戴什么东西,长长的蓝黑色头发形成一个头盔样的发冠,用一条响尾蛇皮扎着。没有鹰羽,没有用以区别的标志装饰头发式样,可是人们还是立即对自己说,这个还年轻的人必定是一个酋长,一位著名的战士。他严肃而英俊的脸上的线条可以被称做是罗马式的,颧骨几乎不引人注目地突出,脸上没有胡子,嘴唇丰满但却细致地形成弧形,肤色显示出一种稍带古铜色的无光泽的淡褐色。简短地说,他是温内图,阿帕奇人的酋长,我的结拜兄弟。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黑眼睛中一道审视而锐利的目光扫过房间和在场的人。然后他在我们附近坐下,尽可能远离那些无赖们,他们正气急败坏地盯着他。
我已抬起腿,准备向我的朋友扑过去,并高兴地问候他。他却没理会我,虽然他看见了我。尽管我换了服装,毫无疑问他也认出了我。他一定有这样做的原因,所以我又坐下了,竭力显示出一副漠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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