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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