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引起他的兴趣,说明他心里怀有缱绻的情意。他恳求带他去看看他父亲住过多年的房子,那房子也是他祖父的家。后来想起那个带过他的老太太现在还活着,便从街这头走到街那头,寻找她住的小屋。虽然他寻求的某些东西、说的某些话,并没有什么实在的价值,但是把这一切加在一起,总的看来他对海伯里颇有好感,这在跟他一道散步的人看来,倒肯定是一个优点。
爱玛(69)通过观察断定:既然他现在流露出这样的感情,那就不能认为他以前是故意不肯来;他不是在装模作样,也不是虚情假意地故作姿态;奈特利先生对他的看法肯定有失公道。
他们第一个停留的地方是克朗旅店。虽然这是当地主要的一家旅店,但是规模却不大,只养着两对驿马,与其说是供来往客人雇用,不如是为附近一带的人提供方便。弗兰克的两位同伴没想到他会对这地方感兴趣,就在打这儿走过时,讲起了那间一就知道是后来加上去的大屋子的来历。那是多年前造来作舞厅用的。当时,这一带人特别多,又特别爱跳舞,有时就在这间屋里举行舞会。但是,那种明媚灿烂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如今,它的最大用途,是作为本地一些绅士和半绅士组织的惠斯特俱乐部的活动场所。弗兰克当即就产生了兴趣。听说这是个舞厅,他便来了劲儿。他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在两扇开着的、装有上等框格的窗子跟前停了几分钟,朝里面望望,估量能容纳多少人,为它失去原先的用途感到遗憾。他觉得这间屋子没有什么缺陷,他们说的那些缺陷,他并不认为是缺陷。不,这间屋子够长、够宽、够漂亮的啦,在里面跳舞再适意不了。整个冬天,应该至少每两周在这里举行一次舞会。伍德豪斯小姐为什么没有恢复这间屋子昔日的好时光呢?她在海伯里可是什么都办得到的啊!爱玛(69)解释说,这里没有几家合适的人家,附近一带又没有人愿意来,但他听了却不以为然。他看到周围有那么多漂亮的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会凑不齐人数开舞会。甚至在爱玛(69)讲述了详细情况和各家的家境之后,他仍然认为这样贫富同乐不会带来多大的不便,第二天早晨大家又都各守本分,不会有丝毫的困难。他就像一个热衷于跳舞的年轻人一样争辩着。爱玛(69)发现在他身上,韦斯顿家的气质完全压倒了邱吉尔家的习性,不由得大吃一惊。看来,他还真像他父亲那样,生气勃勃,精力充沛,性情开朗,喜欢交际,全然没有恩斯库姆的傲慢和矜持。也许他的确没有多少傲慢。他不计较地位的高低,心灵未免有些近乎庸俗了。然而,他又判断不出被他轻视的那种祸害。那不过是他生性活跃的一种表现罢了。
经过劝说,他终于离开了克朗旅店。几个人快到贝茨家的时候,爱玛(69)想起他头天打算去看看这家人,便问他去过了没有。
“去了,哦!去了,”弗兰克回答说。“我正要这件事呢。我去得还真是巧啊,三位女士我全见到了,多亏你事先嘱咐了我。如果我毫无思想准备遇上了那位喋喋不休的姨妈,那可准会要了我的命。其实,我只是有些身不由己,稀里糊涂地多待了些时候。本来十分钟就足够了,也许再恰当不过了。我还跟我父亲说过,我一定会比他先回家——谁想我根本脱不了身,话说个没完没了。我父亲在别处找不到我,最后也跟到贝茨家,这时我万分惊讶地,我在那里已经坐了将近三刻钟。那位好心的老太太一直不给我脱身的机会。”
“你觉得费尔法克斯小姐看上怎么样?”
“气色不好,很不好——就是说,如果一位年轻小姐可以被认为气色不好的话。不,这种说法是不大容易被人接受的,是吧,韦斯顿太太?小姐们是决不会气色不好的。说真的,费尔法克斯小姐天生就这么脸色苍白,几乎总是给人一种身体不好的样子。脸色这么不好,真令人可怜。”
爱玛(69)不同意他的这一看法,便极力为费尔法克斯小姐的脸色辩护起来。“她的确没有容光焕发过,可是总的说来,我觉得也没有什么病容。她皮肤娇嫩,给她的面孔增添了几分独特的优雅。”弗兰克恭恭敬敬地听着,承认说他也听到好多人都这么说过——然而坦白地说,在他看来,一个人缺乏健康的神采,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的。即使五官长得很一般,只要气色好,五官也会显得很美。要是五官长得秀丽,那效果就——好在他用不着说明效果会怎么样。
“好了,”爱玛(69)说,“不要去争论审美观啦。至少,除了脸色以外,你还是很喜欢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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