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万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万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万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万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万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难道在这之前的大多数罪犯一直都逍遥法外?”
马克汉没理会他的打岔。
“举下面这个例子来说:十多个大人看见一只动物跑过雪地,而且作证指出这只动物是一只鸡;然而,有个小孩同样也看到了这只动物,却宣称它是一只鸭子。他们于是前去检查这只动物的脚印,结果发现这些蹼状脚印是鸭子留下来的。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无法证实究竟是鸡还是鸭?”
“我同意你的鸭子论。”万斯不以为意地说。
“非常感谢你的认同,”马克汉乘胜追击,继续说,“我进一步推论下去:十多个大人看到一个家伙穿过雪地,信誓旦旦地说她是一名女人;然而有个小孩确认那家伙是个男人。现在,你还会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脚印的这项间接证据,证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不尽然,”万斯回答,慢慢地把脚伸到他的面前。“当然喽!除非你能证明人的脑袋比不上鸭子的脑袋。”
“这关脑袋什么事?”马克汉不耐烦地反问。“脑袋影响不到脚印的。”
“鸭子的脑袋当然不会影响,但是人的脑袋却非常可能——而且,无疑地、经常地——会影响这些脚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类学的课堂,上着达尔文物竞天择论的课,或是形而上论?”
万斯明确地告诉他:“无关那些抽象的东西,我只是根据观察所得在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已。”
“好,根据你出众不凡的推理,那些间接证据的男性脚印,究竞显示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万斯回答。“这项证据应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论,我认为这个穿过雪地的家伙有可能是穿着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着男人鞋子的女人;或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简而言之,根据我的了解,我只能说那些足迹是直立猿人的某个后代脚上穿着男人的鞋子留下来的——性别和年龄不详。至于有关鸭子的足迹,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说法。”
马克汉说:“还好你没说鸭子自己会穿上胶鞋。”
万斯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你知道,你这位现代梭伦(译注:希腊七贤之一,雅典的立法大家)的问题就在于,你企图把人性简化成一套公式。然而事实是,人的生命异常复杂。他机灵狡猾,长时间以来最让人害怕的就是他工于心计。他是一种卑劣诡诈的生物,即使是在他那徒然而愚昧的正常生存竞争过程中。在说的一百句话当中,自然而然有九十九句是谎话,只有一句是实话。鸭子虽然没有像人类受到老天爷关爱而被赋予优势,但却是坦率、绝对诚实的一种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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