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住哪里?”
“旧金山。”
“是什么太太呢?”
“谷太太,谷泰丽太太。”
“有其他子女吗?”
“一个女儿,佳露——是个宠坏了的小鬼。她住在这里,洛杉矶。她做秘书工作,经常换老板。过去几个月她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
“和你太太是同胞姐妹吗?”
“老实说,柯太太,佳露和我太太一点亲戚关系也没有。”
白莎等他解释这种关系。
“她在年幼的时候就被收养。她自己一直不知道。直到最近的一两个月,才明白了。”
“比你太太小吗?”
“比我太太年轻很多。”
“她知道自己是领养的,又如何?”
“她想找到她自己的亲生父母。”
“从哪里去找?”
“从谷太太和从我太太那里去找。”
“她们知道吗?”
“我想是知道的。”
“但是她们不肯告诉她?”
“不肯。”
“为什么?”
“她们认为会——她们认为保持原状比较好一点。”
“佳露几岁了?”
“23岁。”
“你太太呢?”
“30岁。不过柯太太,我要和你讨论的是那裁定。其他的这些事,只是——”北先生抱歉地说:“柯太太,只是偶发又无关的。”
“管他是不是偶发的,是我故意问的。”
“是的,是你把这些牵进来的。”
“你想和南先生把这件案子妥协?”
“是的。”
“为什么?”
“可以把这件事整个抛开。”
“也是想重新控制家里的经济大权?”
“这——这一点倒不是原因。主要还是为丈母娘。”
“跟她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多。”
“丈母娘不肯让你拿回去?”
北富德不安地扭动着。“柯太太,你真是不管我窘不窘,有话就说。我本来没有准备把这些都告诉你的。”
“你准备告诉我什么呢?”
“简单点说。南乔其出了纰漏了。他在另外一个机构卷了点钞票,这一次他不够聪明,也许是以前我太笨,反正这次他被人逮个正着。”
“这跟你又有什么相关?”
“南先生一定要有2500元,否则他要进监狱。他还必须要在二三天之内有这笔钱。”
“你要我去找他?”白莎问。
“是的。”
“把一笔现钞在他鼻子前幌来幌去?”
“是的。”
“迫他把赔款的事妥协了?”
“是的。”
“你想他会为了2500元,把一笔2万元,法院裁定的赔款妥协掉?”
“我确定他会的。”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打个电话过去找他谈一谈?”
“柯太太,这就是我自己做起来有困难的地方。”
“什么困难?”
“理论上,我是不该有钞票的人。你懂吗?假如我出面去谈妥协,等于我自己承认我有钞票。我的律师警告过我这一点。我是一个破产的人。”
“你是吗?”
“是的。”
“为什么不叫你太太出面办妥协呢?”
北先生用手指猛摸下巴两侧的皮肉。“柯太太,你要知道,还有些私人的关系。”
“我不知道。”白莎干脆地说:“不过对我没用处的事,我从不追究。你想要我怎么进行?”
“要你办的事,我已经拟妥剧本了。”
“你不必为我拟什么剧本,”白莎说:“你告诉我的事,我都已经忘记了。法院裁定赔款最讨厌的是债务人很容易就脱钩了。由我来告诉他,我可以给他2500元——一条件是他放弃向你追那2万元的话,怎么说他也会感到让你跑掉得太容易了。不过,假如我去告诉他,我要逼你拿出5000元来,其中2500元我留到,2500元给他解决当前难题,这样他感觉上像话一点,好像会容易接受。至少他想你付了1/4的赔款。”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E·S·加德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