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洛瓦特-索默斯安全地返回住处时就是这样无端畅想的,那时他住在山顶一片林中空地上的小镇子里,从那儿可远眺佩思城和海滨城市弗里曼托城上的雾霭,还能看到更远处一座孤岛上的灯塔激光。一个美好的夜晚,月光酒一般叫人沉醉。远处,有人借月光在烧荒,火光暗红一圈儿,像一圈萤火虫在黑呼呼的地平线上萦绕。大地上月光皓皓如银。
对诗人微妙细腻的感觉加以注重,这样做值不值得,这一直是个问题。连诗人自己都对自己的感觉报以恐惧。可是,在这样的月夜里,一个人确是要有所感受才对。
理查德-索默斯一直没有摆脱西澳大利亚灌木丛中那恐惧的一瞥。这纯属愚蠢,没错,可谁也说不清什么时候会犯傻。现在,黑夜笼罩着悉尼,山下,那城市和海港灯火明灭,闪着微红的光影。天上,南半球的星河令人不安地在向南方倾斜,而不是越过山顶。一天的群星蜂拥聚在银河边上,偏向南天,银河也沉沉地倚向南天,只要你看天上一眼,你就会感到你正倒向一边。南天夜空,繁星蜂拥的银河。可在那白亮亮的星路上也有黑色的鸿沟和洞穴,扑朔迷离的星雾也如同蒸汽般的云雾一样一团团从星路旁流泻开去,没入黑暗。这美丽的南天夜空叫人生出无限的孤寂和怅惘:头顶上方,西边是猎户星座,拖着一条星星织成的猎户星座带纹;正上方天狼星正挂中天;而南十字星座却无聊地与其他星星混作一团,混迹芸芸众星之中自甘埋没。夜幕就这样在悉尼上空降下,在索默斯和更多的人头顶上空如此变幻一番,这不能不令我们的诗人再次感到恐惧和焦虑。这一切是那样木同。或许,一切都不像他认识的那样。或许,若是圣保罗、希尔德布兰德和达尔文在南半球住过,我们对世界的了解和认识就与现在全然不同了。可这样假设又是徒劳的。想腻了,索默斯便回到他的小平房中,这才发现他妻子正在摆桌子准备晚饭了。晚上吃冷肉和色拉。
“这儿真正便宜的东西,”哈丽叶说,“是肉。那一大块才花了两个先令。你别无选择,干脆变成野人,变成个食肉动物算了。”
“袋鼠(6)和澳洲野狗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动物种群,”索默斯说,“可能野狗已经广为人知了。”
“那可是一种好肉。”哈丽叶说。
“我知道。”他说。
五十一号和五十号之间的篱笆已经变得很破败,在索默斯家这一边,篱笆中夹杂着不少死树枝子。不过,那篱笆墙还是很枝繁叶茂的。那叶子墨绿,绿得微微发亮,枝头已绽放出一些浅浅的小粉花朵,像是粉色的豆花儿。哈丽叶在忙于采花。她家的园子里仍旧杂草丛生,间或搀杂着些南瓜秧,所以她只能在乱作麻团的篱笆丛中摘些小花枝子,想闻闻香味,可那些花儿却香气全无。篱笆上有一处长势稀疏的地方,她可以透过这儿看到邻里的园子。
“天啊,这些大丽花可真漂亮,你快来看啊!”她拉着长声儿叫索默斯来。
“我知道,早就看到过了。”他有点恼火地回答道,他怕邻居听到她的声音。可哈丽叶却把篱笆墙那边的人全不当一回事。她只顾自己,觉得那边的人压根儿就不该在那儿,哪怕在自家的园子中也不行。
“你就得来看看嘛。真可爱!真正的紫色,最美的天鹅绒!你一定要来看看。”
他正在清扫小院儿,只好停下手中的活儿,趟着棕色的杂草来到哈丽叶站的地方。哈丽叶透过死枯的篱笆缝隙在窥视那边,头上蒙着一块带红点点的黄布用来防尘。索默斯站在她身边窥视时,那园子的主人碰巧正从车棚里往外倒车。他嘴里叼着一根短短的烟斗,把一辆摩托车开到小路上。这正是那个穿蓝色工装裤的人,名叫杰克。尽管他这会儿没穿着蓝工装裤,可索默斯还是一眼把他认了出来。那人正死死地盯住篱笆上那些干枯的缝隙,看到了正在窥视的哈丽叶和理查德的两张脸。遇到这种情况,索默斯就像他通常做的那样,毫无表情地把脸转向一边视而不见,似乎根本不知这些大丽花的主人就是车主人,爱谁是谁。哈丽叶则不知所措地点点头,敬而远之地道了声早安。那人用手点点帽子,漫不轻心地点点头,仍然口叼烟斗,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早晨好”,然后就开着车围着房子打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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