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史(50)

2025-10-09 评论

  圣科莱尔转过身来,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说,"是我又怎样?"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呢?"
  "控告你杀害奈威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作自杀未遂案,否则还真不能控告你犯了这个罪。"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干了二十七年警察了,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如果我是奈威尔·圣科莱尔先生,那么我就没犯什么罪。所以,我受到非法拘留。"
  "你是没有犯罪,但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要是你对你妻子有更多信任的话,你也许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圣科莱尔呻吟道,"愿上帝保佑,我不想让他们为我做过的事感到羞愧。天哪!这讲出去多让人难为情啊!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坐到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法庭来调查这件事情的话,"他说,"当然就有可能会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他们没有十分的把握控告你,我想没必要把你案子的详情公之于众。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的供述记录下来的。这样,这案子就不用提交法庭审理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兴奋地高喊起来,"我宁愿遭受拘禁,唉,甚至是被处死,也不愿使我那见不得人的秘密成为家庭的耻辱,留给我的孩子们。
  你们是至今为止唯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是切斯特菲尔德小学校长的儿子,从小在那里受到极好的教育。青年时我特别喜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想要组织一系列反映大城市里乞丐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自己装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必需的素材。因为我当过演员,精通一些化装秘诀,而且曾因化装技巧的高超在剧场后台引起过轰动,所以化装对我很容易。我先用油色涂改脸的颜色,然后为了能引起人们的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翻卷起来,然后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蹲了下来,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竟然发现总共有二十六个先令和四个便士,这让我颇为吃惊。
  写完报道后,我就把这些事置之脑后了。直到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做担保,没想到竟因此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想起这段经历来。我央求债主给我半个月时间筹款,又向老板请了几天假,然后就化装成乞丐,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足了钱,还了这笔债。
  这么一来,我懂得了:只要往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而如果再要我辛辛苦苦一星期却赚那点可怜巴巴的小钱,这怎么可能呢?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结束了记者生涯,一天天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打动人们的恻隐之心,挣了不少的钱。我的秘密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我住的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我出了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一直为我保密。
  不久,我发现我积攒的钱已经很多了。我的意思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当然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善于化装,巧于应对,而且对这两方面越来越精通。城里的人都很关照我,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源源不断地流进我的口袋,如果哪天少于两英镑,那就算是很不走运了。
  钱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结了婚成了家,没有人怀疑过我的真正身份。我的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做什么生意。
  上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无意中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正站在街心,直视着我。我害怕极了,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挡住脸,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住任何上楼来找我的人。我听见妻子在楼下的声音,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就赶紧脱下衣服,换上乞丐的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即使我妻子也认不出我来。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她会在这屋子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于是我忙把窗户打开,但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抓出其中的铜板塞在上衣兜里,衣服因装满铜板而变得沉甸甸的,我把它扔出窗外,随即就沉到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本来也想把其他衣服扔下去,但是就在此时,有些警察已经冲上楼了。我承认,我很欣慰他们没有认出我就是圣科莱尔,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奈威尔·圣科莱尔的嫌疑犯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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