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谴者女王(被诅咒的女王)(40)

2025-10-09 评论

  『我爱你。』丹尼尔说。
  『你确定吗?』阿曼德回答他。
  这让他感到发笑。
  他们来到一个挑高的廊道,台阶沈入阴影之内。阿曼德催促他前进,他想要看清楚脚底下的地毯,马黛莲与百合花的纹路,但是阿曼德带他进入一个明亮的房间。
  他因为那光亮的洪流而屏息,光线流入皮制的沙发与椅子。墙壁上的画作真是不得了!
  画作上没有确切形体的生物,是以黄色与鲜红的颜料大笔一挥而就。看上去栩栩如生之物,其实就是活的东西,这是千真万确的。你主旦出那些泅游於夺目色彩的形体,而他们也以这等型态永远存在。他们是否也能够以细小的眼睛看到你?还是说,他们只能目睹二次元领域的天堂与地狱,被一枚扭曲的铁丝悬挂在墙壁上?
  他本可能会因为喉咙深处如同小喇叭一般的呻吟而哭泣,但他没有哭,只是攫取到一股诱惑性的香气。天哪!那是什麽?他整个身体似乎由里而外地坚挺起来,突然间他正看着一个小女孩。
  她正坐在一张靠背扶手的椅子,双足并拢,白嫩的脸庞环绕着闪亮的发丝。她的衣服相当肮脏,从破烂的牛仔裤与衬衫看得出来她是个逃家的小孩。即使有着污债与鼻头上的雀斑,她看上去仍然是一幅完美的图画。看看她的手臂,双腿的形状,以及眼睛:他正在笑着,但毫无笑意,只是一种疯狂的嗓音。那古怪的笑声听起来险恶无比,他意识到自己正把她抱在怀中,而她微笑地瞪视着他,脸颊浮起两片晕红。
  原来那香气就是血的味道。他的手指仿佛燃烧起来。奇怪了,为何他可以看穿她皮层下的血管脉道,也听得见她心跳的声音?那声音愈来愈大,显得湿润淫荡,他忙不迭地从她身上闪开。
  『老天,快把她弄走!』他大喊着。
  『享用她吧,』阿曼德说:『立刻这麽做。』
  注解1:现存以古英文写作的最长、最伟大的史诗。

  5凯曼,我的凯曼
  此时无人倾听
  你正好可以高唱自我之歌
  如同一只飞鸟,并非因为疆域
  或者主导权
  而是扩展自身
  让某些事物,从无中生有
  史丹.莱丝,<德州套房>
  直到这个恐怖的夜晚降临,先前他总是开自己一个小玩笑:他不知道自己是何许人也,也不知道来自何方,但他知道自己所爱悦之物。而他所爱的东西总是环绕四周:角落绽放的花朵、透着银河天光的钢铁大厦、在脚边生长的杂草野树,以及金属与塑胶所塑造的物品玩具、电脑、电话,照单全收。他喜欢驾驭这些东西,然後将它们揉碎成细小的碎球状物,趁没人在场的时候往窗户的玻璃扔过去。
  他也喜欢钢琴乐曲、电影,以及在某些书上念来的诗。
  他更喜欢燃烧着汽油犹若灯柱的汽车,以及运用科学定律在天上翱翔的飞机。
  当飞机经过时,他总是停住脚步,倾听机上人们的交谈。
  驾车也是无比的愉悦。他曾经开着宾士连夜飞车,从罗马飘到佛罗伦斯再到威尼斯。他也喜爱电视,尤其是那个电器的操作程序。有电视陪伴着你、在闪烁的萤幕上出现一大堆浓妆艳抹的脸容,真是令人安慰啊。
  他喜欢各种形式的音乐,摇滚乐亦然,当吸血鬼黎斯特唱着<女侯爵的镇魂曲>,他并不大在意歌词,只想随着阴郁的鼓击与旋律起舞。
  他喜欢那个在深夜钻入城市深处的黄色机器,上面爬满了人;他也喜欢伦敦的双层巴土,以及那些聪明的居民。
  他喜欢在黄昏时分漫游在大马士革,而在偶一间现的记忆断片当中,瞥见远古的罗马、希腊、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欢图书馆,在其中可以找到气味芬芳的书本、刊载古代巨山的照片。他随身携带着新兴城市的照片,有时拿来与记忆中的古老城市相对照。在他内心的罗马图像,穿着背心与凉鞋的古代罗马人就被摆在合田代的罗马背景之上。
  还有许多地热爱的事物:巴尔托克的小提琴,午夜时分从教堂出来、穿着雪白洋装的小女孩。
  当然,他更热爱猎物们的血液。不用说,那是小笑话的一部分。死亡对他而言并不可笑,他沈静地追逐猎物,不想结识他们。只要有人类想与他攀谈,他马上逃之夭夭。如果与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夺取他们的血液浆髓,这并不是恰当的行为举上。他喂食自己的方式相当暴烈,其实早就不需要向液维生,但他渴望这种体液。这等欲求以无比的纯粹声势宰制着他,并非出於口渴。一夜的时光,他可以饮用叁、四个人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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