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伯庭吐过之后,道:“早饭吃什么?”
麦遇春道:“稀饭、五香花生米、八室酱菜,还有饽饽……”
“他娘的!老是这一套,真是鸡巴打鼓……一个点儿,你就不能换换花样?”
“能,能!叶兄,你是吃豆浆、豆腐脑还是八宝粥?”
“什么?叶兄?你他娘的和我称兄道弟?呸!有没有尿泡尿照照你这份德性?我看哪!
你还是拔根鸟毛吊死算哩!”
麦遏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直做大爷的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孙子,而一直对他奴颜婢膝的人,突然对他大声咋唬起来,这如何适应?
弄权一时,凄凉方古,麦遇春想过有几次想骂个痛快,然后一死,但是骂过之后,不会死得痛快。
他以为叶伯庭以前在他面前装孙子,矮八辈,他现在也能,只要三寸气在,走着瞧,因为他一直还没弄清楚,他那个娘们去了何处?也许他猜想,这次倒媚是倒在那个娘们身上。
“是,叶爷,以前叫惯了,一时不容易改过来。”
“以前是以前,那叫做富汉身子穷汉命,要不是我够机警,早就被你宰了!”
“叶爷,这档子事儿小的有所解释,我点你的穴道,只想了解你接近我是否包藏祸心,绝无杀你之意,有一字不实,我就是大闺女养的。”
“你别往脸上贴金哩!你是大闺女养的?”叶伯庭在床上笑得直擂枕头,道:“你是烟台四道湾、天津富贵胡同的姨子养的。”
麦遇春五脏翻腾,但是他要忍。蝇集人面,蚊嘬人肤,个知人为何物?由这几句话,他想到越王勾践,也只有想到这些,他才百勇气沽下去。***
凌鹤勤练百里绛云所授的技击,百里绛云总是不离左右。由他的仪态、神情、动作,甚至烦闷时的那份冷漠,都能由眼前反映到数十年前……。
是一个酷热的六月,她那时大约是二十一岁,初出师门回家为父亲庆五十寿。行经巢湖之滨,被那清碧沁凉的湖水所吸引,就在人烟稀少之处脱衣下了水。
所谓脱衣,自然并非全裸,而是脱了外衣,还有亵衣,哪知湖水往往是个陷饼,望之不过腰际那么深,一下去才知道,有一人多深。
她是一点也不会泳术的人,立刻大叫救命,巧得很,附近正好有人经过,来了救命的人,此人三十来岁,满脸胡子,跳下水就抱住了她。
抱是抱佐了、却只把她的嘴部露在水外,一个不善泳的人在这情况之下,抓住任何漂浮物就不会放手的人
此人其所哉,毛手毛脚地却又不游上岸,百里绛云知道,这人的确能救她的人,但并不能救她的命,他不知道她的命和她的贞操是不可分开的人。
百里绛云最初不便苛责,最后大骂,因为此人变本加厉,而这人越是被骂就越放肆,甚至想在水中把她身上仅有的亵衣撕裂除去。
就在这时,又来了一人,站在岸上道:“候荣庆,快把人弄上岸来。”此人的头巾、衣衫以及快靴全是银灰色的。
原来先来的人正是黑道“金翅蜂”侯荣庆,顾名思议,自然是个采花贼。侯荣庆见这位丰神俊逸,衣袂飘飘的侠士站在岸上不下水,以为必是一只旱鸭子,道:“有本事你下水把她弄上岸如何?”
少年侠士道:“如果我下水,对你恐怕有所不利。”
侯荣庆大声道:“别他妈的穷吹哩!有本事下水呀!你敢下水,侯爷要是不把你的肚子灌满,我就不姓侯……”
“嗤”地一声,少年侠士已入水不见,候荣庆的水住并非一流的,忽然尖叫一声,身子下沉、但百里绛云却被送到岸边。然后,这位侠士让侯荣庆喝了个够,腹大如鼓。
百里绛云才知道救她的侠士叫凌翎,少女无不矜持,而矜持也就是自尊的外衣,但矜持过了火,往往就会使大好机会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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