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计算自己的呼吸。
用一种他从恶臭的空气中训练出的秘密方法来呼吸,为了让他保持敏锐的感觉来接受痛苦,因梦并没有损伤到他的呼吸系统,为了让他还能吃下他仅能维生的食物,他们才没有封死他的嘴。
对于这一点,丁丁实在感激至极,因为他们总算给他留下了这一点机会。
每天都要经过照例的酷刑之后,才有一碗菜粥可吃。
这碗粥有时滚烫,有时冰冷,有时冷得他全身发抖,有时烫得他满嘴水泡。喂他粥的狱卒完全死人不管,只管用一把缺口的汤匙,把满满一匙粥塞进他嘴里。
这一碗粥就是仅够维持他延续生命的粮食,他计算过一碗粥只有十二汤匙。
为了让他活下去,这十二汤匙粥总是不会少的。
可是有一天,他只吃了三匙,因为那天的粥实在太烫了。连狱卒都拿不住,把粥碗和汤匙一起跌在地上摔破了。
听到汤匙碎裂的声音,丁丁的心立刻因兴奋而抽紧,因为这就是他已等待多时的机会,甚至可能是他唯一的一次机会。他绝不能让它错过。
狱卒的咒声和脚步声都已经去远了,又过了很久,丁丁的心跳才恢复正常,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久未曾如此兴奋过,他只是在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找到,我一定要找到。"——他要找的是什么?
他要找的竟然只不过是那些汤匙的碎片而已,在别人来说,这实在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对他来说,却宛如苦刑。
他的双眼已盲,四肢已软瘫,一定要先翻个身,再用他的嘴去摸索,把地上的碎片用嘴衔起来。
他断断续续的用了七、八个时辰,才完成了这件事。
等到他确定四下没有人声的时候,他才能用牙齿咬着这些碎片,在墙上划出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别人是否能分辨得出的模糊字迹。
"剩下来的事,就只有靠老天帮忙了,因为他最多也只能做到这一点。
他已尽了全力。
四
丁丁在墙上划的一共只有三个字,翻来覆去都只有这三个字。
"班沙克。"
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这三个字看起来简直连一点意义都没有,丁丁为什么要把它看作唯一能够让自己活下去的机会?
一
柳伴伴,女,十八岁,她自己常常说,老天把她这个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要她陪伴男人的。
男人们的确也全部很喜欢她的陪伴。
她的身材非常高,而且非常瘦,可是她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是柔软而富于弹性的,你绝对摸不到她的骨头。她的腿非常长,如果她的身高有五尺九寸,她的腿长至少在三尺八寸以上。
这么样一双修长结实的腿,无论长在什么样一个女人的身上,都是种非凡的魅力。
她的父亲是个樵夫,也是个猎户,半天打柴,半天打猎。新鲜的山间空气和十分富于营养的山禽野味,使得她发育很早。
还不到十二岁,她就已经长得很高了。
有一天他父亲下山去赶集的时候,她到山泉下去汲水,把裤脚高高的挽起,露出了她一双健康而结实的长腿。
一个上山来猎狐的恶少,正好带着他的豪奴从附近走过,看见这双腿,眼睛就再也舍不得离开。豪奴们当然明白主子的意思,对他们说来,在荒山上强暴一个弱女子,根本就算不了一回事。
幸好那天她的运气不错,居然遇见了救星。
就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一个穿荒山走捷径,赶去赴约的少年侠士忽然出现了,割下了恶少的耳朵,留下了一句话。
我叫丁宁,如果你要报仇,随时都可以找到我。
从那天之后,伴伴始终没有忘记过"丁宁"这个名字。
今天晚上她又听见了丁宁的名字。
那时候她当然没有睡着--韦好客和慕容秋水说的每一句话,她都听得很清楚,可是她也知道这些话是听不得的,否则就一定会惹上杀身之祸。
幸好慕容秋水一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无论多好奸狡的人要骗他都很不容易,一个柔弱无助的小女孩则是他不会提防的。
所以伴伴现在还活着。
既然还活着,就一定要报恩,伴伴绝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她发誓一定要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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