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连叔叔的病很重,可是未必没有治愈的机会,你为什么要假设他永远都不会好,甚至还会加重?我相信他会慢慢好起来。还有,你说你害怕基因病传给下一代,那我们可以丁克,不要孩子,反正在我这里,你永远比还没出生的孩子重要。至于比你更好的人,可是那些比你更好的人也会遇到更好更合适的人去配他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喜欢你,我也只想配你。还有你说你没钱.......你没钱就没钱,我有钱不就好了?我可以挣钱养你,我们不会穷一辈子,只要肯努力赚钱,我相信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阮寄情说:“连江雪,我不允许你不战而退。感情这条路本来就很难,爱需要勇气才能往下走,如果你连牵着我往下走的勇气都没有,那说明你还没有那么爱我........不过没关系,反正我够爱你,我用我自己的那一部分,来补全这份感情。”
连江雪:“........”
他看着阮寄情,瞳仁震动,琥珀色的眼珠里涌动着难言的情绪,像是汹涌的大海,翻滚片刻后,才略微平静下来,
“那如果......你父母不同意我和你在一起呢。”
“那我就和哥哥一样,和喜欢的人私奔啊。”
阮寄情理所当然道:“哥哥可以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到。”
他仰起头,看着连江雪傻笑:
“我相信我不比哥哥差的。”
连江雪:“.........”
他看着阮寄情,片刻后,动了动手指,忍不住上前一步。
他伸出双臂,将阮寄情搂进了怀里。
阮寄情的头发非常茂密,摸上去柔软又顺滑。
连江雪低下头,看着他圆圆的发旋,片刻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低低笑道:
“你爸爸妈妈要是听到你这些话,非得当场气死不可。”
阮寄情低下头,蹭了蹭连江雪的腰,低声道:
“那没办法了。”
他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孝顺的孩子和贤惠的妻子两个角色里面,总得选一个。”
连江雪忍不住笑了。
他勾了勾唇,抚摸着阮寄情的脑袋,指尖有些粗暴,故意说着恐怖吓人的话:
“我要是再坏一点,就把你骗进小山沟里,生不出儿子,不许回容港。”
阮寄情不仅不怕,还从他的怀里抬起头,一脸期待道:
“原来你喜欢儿子?那我可以给你生。什么时候开始?今晚可以吗?”
“.........傻。”
连江雪无语了,骂他:“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人。”
阮寄情扁了扁嘴,不吭声:“.........”
“........”连江雪无奈叹息,掌心托着阮寄情的圆脸蛋,轻轻揉了揉: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我只给你数钱。”阮寄情说:
“你会把我卖了吗?”
连江雪端详着阮寄情漂亮的脸蛋,思考半晌,随即摇头道:
“不卖。”
他说:“卖了.......就再也娶不到这么漂亮称心的媳妇了。”
第74章
阮寄情闻言, 傻笑着往连江雪的掌心里蹭了蹭。
连江雪嘴上说他傻,可看阮寄情的眼神比谁都温柔。
他低下头,用掌心轻轻托着阮寄情的脸蛋, 略微粗糙的指腹轻轻抚摸那张年轻又漂亮的脸庞。
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这张脸的主人才二十二岁,堪堪大学毕业的年纪,身上还有着少年人专属的冲动,意气, 外加年轻,漂亮,美丽,善良,温柔, 痴情,执着。
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 连江雪为能拥有这样年轻美貌又单纯的爱人而觉得惶恐, 又忍不住庆幸。
没有人比他更幸运了。
等医生开好药, 连江雪指尖勾着药, 将阮寄情从椅子上抱起来。
“伤口要避免泡水, 以免感染。”
医生看着连江雪道:
“虽然天冷, 不容易发炎, 但还是要小心注意一点的。”
“好的医生, 我知道了。”
连江雪修长有力的右手轻轻松松地给勾着阮寄情的膝盖腿弯, 另一只手则揽着阮寄情的后背和腰,将阮寄情打横抱起,低下头和医生对话。
阮寄情则完全陷在他的怀里,像是一个等人大小的混血洋娃娃, 小小一只,漂亮又粘人,一双大眼睛眨啊眨,视线紧紧地落在连江雪身上,舍不得离开分毫。
任谁一看,都知道阮寄情和连江雪已经陷入热恋中无法自拔,而且阮寄情明显陷得更深,一直死死盯着连江雪不放,都舍不得把视线分给别人。
连江雪在记下医生的医嘱之后,便将阮寄情放回车里,给阮寄情扣好安全带,自己则绕到的车的另一边,打开驾驶室的车门。
他绕路的时候,阮寄情的视线也一直紧紧跟着他,像是一株绕着太阳转的向日葵。
连江雪坐进驾驶室,关上门,将钥匙插进孔里,启动车子。
“回家吧。”连江雪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日历时间:“中午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都行。”阮寄情星星眼:
“连江雪,你好贤惠。”
年纪大不是缺点,上哪里去找这样一个长得帅能照顾人会做饭还不发福油腻的男人?
阮寄情心想,自卑果然是男人最好的医美,还好连江雪没钱,自己才能把他拿下,不然要是连江雪长得帅又有钱,还是这种高冷的性格,自己还不一定能和这样的男人谈上呢。
连江雪不知道阮寄情一个人又在脑补些什么,只知道阮寄情一个人看着前面的车玻璃笑了一路,心里毛毛的。
不过孩子年纪小,情绪起伏大应该也是正常的.......吧?
母胎单身30年,没有一次谈过恋爱,第一次和比自己小了八岁的年轻人谈恋爱的连江雪不确定的想。
将车开回家里,把车钥匙还给邻居,连江雪抱着阮寄情从车上下来。
连云里估计去隔壁邻居那里玩了,不在家。
连江雪在家里找了一圈,没找到连云里,便把阮寄情抱上楼,放在椅子上。
“今天圩天,我出去买点菜和水果,晚上哥哥嫂子要回来吃饭。”连江雪手掌撑在椅子上,低头和阮寄情说话:
“你要是无聊,就自己玩一会儿手机和电脑。”
“什么是圩天?”阮寄情伸出手,抓着连江雪的衣角,轻轻晃了晃,像是个好奇宝宝:
“我也要去。”
“你脚还伤着,怎么去。”
连江雪伸出手,揉了揉阮寄情的脑袋,“圩天就是圩日,相当于农村集市,你城里长大的,没见过很正常。我去去就回来,很快的。”
“噢,好吧。”阮寄情扁扁嘴,开始后悔光着脚来找连江雪的。
早知道在车上多备一双鞋了,现在脚不能走路,错失了可以和连江雪赴圩的机会,好可惜。
连江雪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可惜的。
在他的印象里,阮寄情这样的少爷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应要去逛街买菜,也该去山姆盒马这样的大型超市,而不是和自己一起在农村赶集。
虽然在农村赶集,也别有一番人间烟火的味道就是了。
连江雪哪里都能适应,自己无所谓,他是怕阮寄情没经历过,不习惯那样稍微随地摆摊吆喝的场合。
于是他没有带阮寄情去,只是自己去了。
他买了新鲜的菜、水果、海鲜,还买了烧鹅,随即拎着大包小包回到了家。
等到他回家的时候,暮色四合,已经快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了。
自家的院子里传来人说话的声音和小狗兴奋汪汪叫的响动,连江雪还未靠近大门,就知道是连拂雪和阮寄水回来了。
他舒了舒眉,拧了拧把手,将车开进院子里。
“哥。”连江雪按了按喇叭,将坐在院子里疯狂撸狗的连拂雪的注意力拉回来:
“回来啦。”
“嗯。”连拂雪抬起头,对连江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