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性格(24)

2025-10-10 评论

并且还由《声律启蒙》想到——古汉语中,之乎者也矣耶兮焉哉等助语单字的应用,在白话文运动中备受嘲讽,其实也是对汉字及汉语言特点的非客观看法。古汉语在应用中因为不用后来的标点符号,所以必须通过那些助语单字来烘托行文的情绪色彩。者、也、矣往往起的是“。”作用;乎、耶、焉往往起的是“?”作用,“焉”的问号作用起在前边——“焉能辨我是雄雌”便是一例;兮、哉二字,每具有感叹号的作用——“哉”用于后,而“兮”亦常用于句中,不用情绪色彩就不饱满。“之”在汉文字中的作用亦非同一般,是能使语感抑扬有致,切缓得当的一个字。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用“之”,那样的一些诗句便不成诗了。好比歌——如果将某些歌中的“啊”“那依呀”“赫尼那”“耶”“喂”等拖音字去掉,那些歌也没法唱了。

马儿喂(uɑi),

你慢些走来慢些走……

二呀么二郎山,

高呀么高万丈……

《草原之夜》句尾的“嘿”字,被歌者拖得多么长——却也正是我们爱听的。

古代的诗,都是要能唱的。更有些诗,起初原本是歌,不用以上助语单字,古代的歌也没法唱了。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

从《诗经》中不难看出,凡是助语之字用得多的,必是先歌后诗,较为原汁原味来自民间的一类,文人加工的痕迹少。而凡是文人加工痕迹显然的,任意随心地唱就不那么容易。不信者,自己唱《载驰》,唱《氓》试试看!

文人总是喜欢将歌弄成诗;而民间却更希望将诗唱成歌。由于文人以后多了起来,从文艺的史来看,便诗多歌少了。因为科举考的是诗,内容以“官方”限定“教材”为主,文人都热衷于跻身仕途,肯收集和整理民间歌词者便鲜有矣。

对于古代民歌,幸还有《诗经》流传了下来。

惜乎!唯《诗经》耳。

任何一场运动,即使确实伟大,无论多么伟大,都是可以而且应该从是非两方面来评说的。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一概否定,恨不能铁帚扫而光——其偏激也。

鲁迅言:“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实属不该说的话啊!

盖中国之史学,始于《史记》。

后世修秦、汉史,无不以《史记》为据。

鲁迅曰《史记》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于是自相矛盾显然。《史记》史乎?文学乎?若言《史记》是文学色彩一流的历史,问题仍在,因为“文学”之概念,不仅体现于辞藻应用水平,更体现于虚构能力;而“史”以掺杂虚构为大忌。

在鲁迅之前,尚无人用“文学”二字评价《史记》;对其评价,或也用到“文”字,但多是“文采”“文风”“文韵”之词;总之是修辞方面的欣赏,而这无关“史”之宗旨。

鲁迅一用“文学”二字,使原本“莫须有”之疑,成了挑明之惑——这是鲁迅没想到的。

偏偏,顾颉刚又发表了他的史论研究成果,认为中国之史,是“层累地造出的”——一个“造”字,史界为之大哗。这等于对《史记》也公开了自己的几分不以为然,致使对《史记》作出高度正面评价的鲁迅未免不快。

一曰“史家之绝唱”;一曰“造出的”——看法对立至极。

《史记》首先可视为史,这一点应予肯定。司马迁是严肃修史的史官,呕心沥血、索据煞费苦心,自己编造的成分几可说无。何况,老子曾任末周的朝廷“图书馆长”,周时的“官方”藏书虽遭春秋战国之兵燹,却有一部分流于民间,肯定被有心人所保存。周时既有官方图书馆,推断起来,当也必有记史制度,故民间史书资料在焉。后又经秦始皇所焚,但也只能尽量焚书,焚不掉的是民间及儒林代代相传的深刻记忆。司马氏之史,多方收集民间口口相传之前人往事,以所能拥有的典籍相对照,本着去伪求真的态度予以整理,估计大体如实。而且,要么没有《史记》,有便只能是那么产生的《史记》。

但关于黄帝、炎帝及尧、舜、禹三帝的部分,史家向来以民间传说界定。民间传说与神话有别——神话必有神的出现;若言黄帝大战炎帝有神话色彩,出现在《史记》中的尧、舜、禹三帝则基本上是去神话色彩,仿佛现实中人的帝形象。当然,民间关于他们的具有神话色彩的传说也不少,司马氏未记入史,证明他的修史观是没被误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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