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没有写完,命运敲门了。一顿毒打,打破的不仅是他的肉体,更明确地说,是打破了他的幻境。一个诚心诚意歌功颂德的知识分子,他的地位到底是尊还是辱,老舍对这一问题恐怕早就怀着双重态度了。现实逼着他选择了那个他不愿承认的答案,他的心碎了。
每个人在开始步入独立的人生之旅时,都带着一种“原初意识”。老舍的原初意识可以称做“大杂院意识”。怀有这种意识的老舍,奋斗终生,无非是获得尊严而后快。老舍曾半开玩笑地流露过想当国务总理或部长什么的(《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这不是什么坏事,但这来自于“大杂院意识”则肯定无疑。老舍从尊严的一个石阶跳上另一个石阶,到了“人民艺术家”,可说是登峰造极了。而人民艺术家竟然在圣人庙前被打得跪下了!就好像祥子的钱罐被打碎,祥子卖命换来的车被抢走了一样,老舍的生命意义,被否定了。他眼看着台前的那个自己在几阵满堂彩后忽然被一阵酒瓶和皮鞋打倒在台口。“人”被打碎了,老舍的人之歌,自然就到了尾声。
老舍之所以如此重视尊严与屈辱,仅用一句“大杂院意识”来概括当然过于笼统和偏颇。考虑到文章的结构比例,这里略提几点我所看重的原因。
首先是他早年、尤其是童年的生活经历。“我昔生忧患,愁长记忆新:童年习冻饿,壮年饱酸辛。”(《昔年》)贫穷、借贷、欠赊使一个小孩儿对他人的眼光尤其敏感,他往往从很平常的一瞥中也能体味出屈辱,而当得到别人的夸赞和尊敬时,又会喜出望外。老舍的作品非常注重可读性,注重接受,每个精炼的句子都透出征服读者的强烈欲望,每个幽默的比喻都在暗示你为之鼓掌。这也从另一面说明老舍是非常注重“别人是怎么看我的”,也就是说,“我的价值”是由他人决定的。当他人尊我时,我的存在便有价值,他人尊我为大师、为圣人,我的价值便达到顶峰,否则便无价值。这样,自我就陷入了他人的地狱,命运便也失去了主宰。这既是老舍的悲剧,也是许许多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依附性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弱点。
其次,老舍的文化结构也使他注重尊严。他走上社会后,从事了好几年学校教育工作,“师道尊严”嘛,这不必多说。而后,他去英国留学,英国人的讲礼节、讲秩序、讲尊重人格以及英国文学的高贵气派必然对他影响极深。可以说,《二马》就是以英国人的尊严来对照中国人的无尊严,以此来痛贬国民性的作品。还有前面提过的京派艺术观的影响以及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士可杀不可辱”之类的观念,这些奠定了老舍文化结构的基质。
还有一点我拿不准的是,老舍是否有一些“满族意识”。满人由中华民族最尊贵的地位跌落到最屈辱的地位,这是我们中国能产生老舍的必要因素。老舍在晚年精工细作《正红旗下》,说明他没忘了自己是八旗后裔,是最屈辱之列中的一个“小秃儿”,后来变成了最尊严的人民艺术,家。没有对这从至辱到至尊人生历程的思考,老舍后来是不会“自绝于人民”的。
所以,最后顺便说一句题外话:老舍的自杀在某种意义上是不能跟屈原、王国维、叶赛宁、海明威等人相提并论的。
鲁迅在娴熟地运用色彩技巧去达到他的艺术表现目的之时,最喜欢、也最擅长使用的颜色,是黑色。我们还能够发现,与黑色同时出现的,往往是孤独的情调或形象,如同冬夜,天愈黑,冷愈甚,二者相依相生一般。这种现象表现得最为明显、最为典型的作品莫过于鲁迅的两篇小说:《孤独者》和《铸剑》。在这两篇分别以孤独和复仇为主题的作品中,黑色的基调笼罩了全篇,集中地表现出鲁迅在创作上的思维特点。而且,这两篇小说在人物塑造、气氛渲染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具有潜在规律的可比之处。本文即从这个角度出发,做一点浅探。
《孤独者》的主人公魏连殳和《铸剑》的主人公宴之敖者,在他们刚一出场之时,就扑面给人一股黑气,关于他们形象的描写也始终不离开黑色。
魏连殳的出场是在一个叫寒石山的山村里,在他惟一的亲人一一祖母——大殓的时候的一个下午。作者眼中的魏连殳是:
原来他是一个短小瘦削的人,长方脸,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气里发光。
紧接着下面在大殓过程中又一次写到魏连殳“两眼在黑气里闪闪地发光”。以后还写到了他“兀坐着号啕”时,“铁塔似的动也不动”;着急时“脸上的黑气愈见其黑了”;还写他被小孩子们冷落后,“阴影似的悄悄地回来”等等。这些描写把一个从里到外浸透了黑色的形象——既在一片黑气之中闪着光,同时自身又在放出黑气——推到了读者面前,使人感到有一个黑色的渊薮深隐在他瘦小的身躯里,朦胧、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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