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也正是为了让门生们明白行动在悲剧定义中的特殊地位,亚里士多德刚把定义交代清楚就立即在同一章里展示了悲剧的六个组成部分,把情节(经过布局的戏剧行动)列为首位(以下依次是性格、思想、语言、歌唱、造型),并集中论列了首推情节(行动)的理由。他说:
六个成分里,最重要的是情节,即事件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摹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
剧中人物的品质是由他们的“性格”决定的,而他们的幸与不幸,则取决于他们的行动。他们不是为了表现“性格”而行动,而是在行动的时候附带表现“性格”。因此悲剧艺术的目的在于组织情节(亦即布局),在一切事物中,目的是最关重要的。
悲剧中没有行动,则不成为悲剧,但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
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似悲剧的灵魂;“性格”则占第二位。悲剧是行动的摹仿,主要是为了摹仿行动,才去摹仿在行动中的人。
亚里士多德如此推崇情节(行动),并将其置之“性格”之上,是出于对戏剧基本特征的考虑。即使十分重视性格因素的人也会承认,倘若把问题放到最低限度上予以讨论,没有性格的戏剧确实还可称为戏剧,尽管不是一出好戏;但没有行动、没有起码的情节和布局,则就很难构成戏剧。就此亚里士多德还打过一个比方,把戏剧的情节(行动)比之于绘画中勾勒成像的素描,把其他成分比作色彩,以说明情节(行动)是戏剧最本原的要素。这种认识如此明确,其实也与他所处时代的艺术实际情况有关。
在他生活的当时,与戏剧比较邻近的文艺门类是史诗和抒情诗。悲剧大多取材于史诗,人物大多是神话、英雄传说中的现成名人,在性格刻画上比较粗疏,因而要从人物性格的刻画上把它与史诗区分开来是困难的。三个悲剧大师中欧里庇得斯比较注重性格,但亚里士多德对他恰恰不太欣赏、不太理解。至于戏剧与抒情诗的区别,比较明显的也正表现在情节、行动、布局方面。
那么,亚里士多德是否十分漠视性格刻画呢?也不是。他论证情节(行动)的首要性时要花那么多笔墨来与性格对比,本身就表明性格在他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诗学》第十五章专门论述了性格刻画中须注意的“善良”、“适合”、“相似”、“一致”四点,并指出性格刻画的关键在于“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不应有不近情理的事”。这些论述都一一配以戏剧实例,切实具体,尽管有一些生硬、机械之处,但足以表明坚持情节至上的亚里士多德并非唯情节论者,更不是性格否定论者。
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后,“人”被重新发现,人物的性格刻画越来越被艺术家们重视,现实社会中各种人的奋斗、抗争、苦痛、追求日益加剧,文艺戏剧作品中当然也就跃动着他们的身影、回响着他们的呼喊,并以此激动观众,于是也就有很多人不能同意在戏剧诸成分中把性格置于情节之下了。但是我们不应以大大发展了的社会现实和文艺现实去奚落前人,何况亚里士多德对戏剧情节(行动)的高度强调,在戏剧基本特征的研究方面仍然包含着远未衰竭的合理性。
对于戏剧的其他组成成分,亚里士多德也各有论及,但较为粗疏,似乎给人这样一种印象:他排列六个戏剧成分,兴趣主要不在于对每一成分的分别剖析,而在于顺序,在于通过把情节列之首位的顺序来进一步强调行动对于戏剧所具有的根本意义。
三、悲剧和喜剧的特性
亚里士多德的上述定义是为悲剧制定的,既揭示了戏剧的普遍性质,又包含着悲剧的特殊性内容,主要表现在首句中的“严肃”一词和末句“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感情得到净化”,其中后者带有较本质的意义。《诗学》的其他部分也多次触及了悲剧的特点,合在一起,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主要是从悲剧人物的特点和悲剧所引起的观众心理状态这两个方面来建立悲剧理论的。他认为成功的悲剧人物应该具有这样四个特点:
“遭殃的人和我们自己类似”,但又“比我们今天的人好”;
“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
“他遭殃并不是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
“不应遭殃而遭殃”。
归纳起来,一个比观众好、但又与观众比较接近的好人因某种过失或弱点遭受到不应遭受的悲惨境遇,就是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悲剧人物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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