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戏剧学(11)

2025-10-10 评论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成功地处理了一种关系,即悲剧性结果的造成对悲剧人物来说既非罪有应得,又不能完全洗刷主观责任。

如果是罪有应得,那就不可能引起人们对悲惨境遇的怜悯而只能拍手称快,应属喜剧特征;如果主观上没有瑕疵,完全是偶然性的飞来横祸,那必然是浮泛浅陋、隔靴搔痒,引不起人们——有各种过失和弱点的人们切实的震动。因此,唯有那种尴尬状态的人特别适合担任悲剧主人公。

希腊人所深深信奉和赖仗的命运观念和因果报应观念,很容易造成由邪恶到惨败的“恶有恶报”的戏剧人物,以及纯粹因命运摆布而罹难的无辜者。亚里士多德理想中的悲剧人物正恰与这两种人相反,体现了他对命运观念的淡漠以至舍弃。在古希腊人的言论文字中所习见的“命运”一词,竟未见之于洋洋《诗学》,这是令人惊异和钦佩的。

亚里士多德对悲剧人物提出这样的要求,是由于他认真地考察了悲剧观众的心理状态。他认为,悲剧应该引起观众的怜悯和恐惧,这就从心理效果上进一步揭示了悲剧的性质。他在《诗学》第十三章曾对怜悯和恐惧作了这样的解释:

怜悯是由一个人遭受不应遭受的厄运而引起的,恐惧是由这个这样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而引起的……

能对一个遭受了不应遭受的厄运的人引起怜悯,这是一定的道德规范的体现。亚里士多德充分地估计了社会道德在悲剧鉴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他一再提到悲剧要“满足我们的道德感”,不能因这方面的败笔而“引起反感”。悲剧的主人公必须是好人的原则也正是从这种心理分析中提出来的,因为任何有道德感的观众都很难施怜悯于一个十足的歹徒。

如果说,怜悯借助的是道德感,那么,恐惧借助的是切身感,使悲剧与观众的内心连接起来。亚里士多德正是由此而提倡悲剧人物的普通性、普遍性的。

有些戏剧借用神话中的形象而取得了悲剧效果,其原因在于这些神话形象已与人们相似,在他们的著名名称后面,往往蕴藏着一颗人的灵魂,一颗能与观众席声息相通的灵魂。至于《诗学》第二章所说“悲剧总是摹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好的人”,与“遭受厄运的人与我们相似”没有太大矛盾。类似而又更好一点,这是以有可能作同等级比较为前提的。

怜悯和恐惧是鉴赏悲剧时的心理特征,而不是悲剧的目的。亚里士多德为悲剧规定的目的是净化。

“净化”一词,历来译名不一,诠释繁多,实际上我们不妨舍却烦琐训诂,就这词的原始意义上作出理解。如果说,悲剧的演出过程就像在给感情之水不断加温,而令人激动的怜悯和恐惧就像感情的沸腾状况,那么,沸腾后的蒸馏就是净化了的感情之水。

非煮沸无以蒸馏,但煮沸毕竟不是目的本身;同样,悲剧力图使观众产生怜悯和恐惧,但怜悯和恐惧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它们,使观众的感情升高一层。眼泪、唏嘘、紧张,可以而且应该充溢于演出悲剧的剧场,但是当观众离开剧场走向自己的生活的时候,不应该继续处于眼泪、唏嘘、紧张之中,他们应该比看戏的时候平静,而这种平静与走进剧场之前的平静相比,感情应该更圣洁一些。这就是必须通过怜悯和恐惧,而又不能止于怜悯和恐惧的净化。

亚里士多德曾分析过艺术欣赏者通过怜悯、恐惧之类的激动状态而升入净化境地的过程:

有些人受宗教狂热支配时,一听到宗教的乐调,就卷入迷狂状态,随后就安静下来,仿佛受到了一种治疗和净化。这种情形当然也适用于受怜悯、恐惧以及其他类似情绪影响的人。(《政治学》)

这种通过激动阶段而平静下来的净化,既保留着激动所余留的一些感情强度,又表现为与激动判然不同的适度,亚里士多德对于悲剧所可能造成的这种感情状态很为欣赏,认为这是美德的所在。他说:

……美德与情感及行动有关,而情感有过强、过弱与适度之分。例如恐惧、勇敢、欲望、忿怒、怜悯以及快感、痛苦,有太强、太弱之分,而太强、太弱都不好;只有在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事物、对适当的人、在适当的动机下、以适当的方式发生的情感,才是适度的最好的情感,这种情感即是美德。(《尼科马科斯伦理学》)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感情得到净化”的学说,是对悲剧的道德教育意义的肯定。这种肯定,一方面间接地批判了柏拉图关于文艺以快感滋养人性中卑劣的部分的横蛮指控,另一方面也与那种仅仅追求剧场中廉价激动效果的浅薄戏剧观划出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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