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万提斯只断断续续地接受过一些中学教育,以后的学问全靠自学得来。在马德里,他曾会见过西班牙早期著名的通俗剧作家鲁埃达。
一五六九年,二十二岁的塞万提斯作为一个红衣主教的随从去意大利,次年参加西班牙驻意军队,一五七一年带病参加抗击土耳其舰队的海战而使左手致残,四年后在返国途中被土耳其海盗劫掳到阿尔及尔,服役五年,于一五八○年被赎回。回国后他囊空如洗,遂握笔谋生,写了二三十个剧本,但并未获得太大的成功,仍不能借此维持生活,于是,又去当了十余年的军需官和税吏,足迹遍及全国,满目皆是疮痍。
这些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使他在五十余岁时(一六○五年)重新拿起笔来写作《堂吉诃德》而一举成功。此后他还写过不少短篇小说、长诗和幕间短剧,都取得不小的成功。
当时,塞万提斯声名远播而贫困如故,一六一六年刚为自己的一部小说写完前言不久,就因病而逝,随即又被潦草落葬。人们至今都无法寻得这位伟大作家的墓葬所在。
塞万提斯的戏剧学主张,主要体现在《堂吉诃德》上卷第四十八章教长和神父的谈话中。作为一部小说来读,教长和神父是两个作品中人,但作为戏剧学来说,他们这里发表的意见也就是塞万提斯的意见,教长和神父即塞万提斯。塞万提斯的意见,在许多基本方面正恰与维迦针锋相对。
一、艺术规律与观众心理不矛盾
塞万提斯非常不满意西班牙当时的戏剧状况,认为凡是风行的戏大多是没头没尾的胡言乱语。编剧和演员为了投合观众,不惜以牺牲艺术规律作代价。他在这一点上与维迦很不一致,坚持认为“演出有艺术造诣的戏比荒谬无稽的更卖座、更走红”。
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还举出当时几个严守艺术规律而又受观众欢迎的戏,说:“你瞧瞧,那几出戏不是严格遵守艺术规律吗?遵守了规律,不还是人人欣赏的好戏吗?所以不能怪观众要求离奇荒诞,只怪演员们不演别的戏。”
他力图把艺术规律与观众心理统一起来。
塞万提斯不仅以事实来说明两者统一的可能,而且深入一步,论证艺术规律必然会使观众更赏心悦目,有目的的艺术处理以及多种艺术因素的精心搭配,只会增加戏的艺术魅力。
他说:
在一出精心结构的戏里,诙谐的部分使观客娱乐,严肃的部分给他教益,剧情的发展使他惊奇,穿插的情节添他的智慧,诡计长他识见,鉴戒促他醒悟,罪恶激动他的义愤,美德引起他的爱慕。随他多蠢的人,看了一出好戏心里准有以上种种感受。若说一出戏具备了这些因素,反不如不具备更能娱目快心,那万无此理。
在这里,他纠正了维迦的某些偏颇,指出了艺术规律与观众心理之间的相容相助关系,这是有理论意义的。但显然他也陷入了另一种偏颇,即完全无视这两者的矛盾和距离,深信“曲高和众”,这是不现实的,因此也不可能使维迦们信服。
此外,他所说的艺术规律,与维迦所厌弃的陈腐法则并不是一回事。如“精心结构”、“诙谐”、“严肃”、“惊奇”、“穿插”、“诡计”之类,很少会有人全然丢弃不顾的,因此,他的驳难对这个问题的现实症结,略有离逸。
二、艺术限制的重要性
塞万提斯看不惯那些超越矩矱的戏剧作品。
第一,他决不能容忍时限的突破,说:“假如戏里第一幕第一景出场一个穿抱裙的小娃娃,在第二景已经成了有胡子的大男人,这不是荒谬绝伦么?”所以他呼吁“剧情的演展应该遵守一定的时限”;
第二,不能容忍地界的突破,说他竟然看到了这样的怪戏:“第一幕在欧洲,第二幕在亚洲,第三幕收场在非洲;如果还有第四幕,那么准在美洲结局了;一出戏里就遍历世界四大洲”;
第三,不能容忍历史时代的混杂,把发生于各个时代的事情合现于一台;
第四,不能容忍人物身份特征的突破,说“假如描摹老年人勇猛,小伙子懦弱,仆人满口掉文,小僮儿满腹智谋,国王像脚夫,公主像灶下婢,这不又是荒谬绝伦吗?”
对于上述种种突破,塞万提斯借神父之口十分气忿地骂道:“这种戏编得连真实的影子都没有,荒谬得刺人眼目,情理难容;稍有见识的人看了也不会满意的。糟的是,偏有那些瞎了眼、蒙了心的人,以为这已经十全十美,若再要求改进,就是过于挑剔了。”
接着又说:“作者只要觉得有个奇迹或所谓奇观,可以轰动糊涂人,引他们来看戏,就不顾一切,大胆捏造。这都是歪曲事实、违反历史的,而且也有损西班牙作家的名誉,因为严守戏剧规律的外国人看到咱们编的戏谬误荒唐,就把咱们看作野蛮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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