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王育与侯波围绕着谁抚养孩子更有利的陈述和辩论也是让人感慨万千。
王育提出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主要有两个理由。首先,她有正式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而侯波至今无业,长期靠借钱度日,并且还接受过精神方面的疾病治疗,以上种种状况表明他抚养儿子极为不利。其次,孩子的成长需要全面均衡地发展,应该接受主流的正规学校教育,而侯波自2004年6月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儿子从幼儿园带走后,自己实施所谓的"家庭教育",至今不让孩子上学。国家2006年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现在孩子满8岁了还被封锁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小鸿儒缺乏自然、流畅和健康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怎么能够培养成为对社会有意义的人?孩子眼角的麦粒肿已经长了半年还得不到有效治疗,在肮脏的环境里久治不愈,危及视力。男孩子头发长得垂到肩上,两年半以来,直到今天开庭她才看到侯波给孩子把头发理了,王育认为这些都是对孩子身心的一种虐待。小鸿儒被父亲抢走后,两年来从来没有同龄伙伴,却被父亲灌输了满脑子仇视母亲和社会的思想,侯波不具有一个正常人的道德水平和良知。法律的立法思想是要保护孩子,让小鸿儒感知社会、接受教育刻不容缓,她强烈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侯波对此进行了针锋相对的答辩,他指责王育经常让小鸿儒看电视,不适当地给孩子吃药,造成小鸿儒眼睛近视,声带出现问题,双耳听力减退,心理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不仅患有强迫症,还曾有偷东西的恶习。在幼儿园里被大家公认是最差的孩子,天天打架欺负小朋友、虐杀小动物、撒谎。侯波认为教育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尤其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的时代,在家教育孩子并没有违反《义务教育法》。自从2004年6月,小鸿儒从幼儿园被接回家后,孩子有了良好的发展,身高、体重都有了变化,改掉了身上的恶习,纠正了严重的自卑心理。现在小鸿儒生活得很快乐,在快乐中还获取了很多知识。三年的变化有目共睹,现在小鸿儒可以通读《三国演义》,流畅地翻译《ChinaDaily》,并养成了每天读百页中、英文书的好习惯,还可以借助词典读懂英文原版小说。侯波自认为教育是成功、周到的,孩子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进步比在学校教育更大更好,这是前所未有的成绩。三年来,小鸿儒从一个顽童变成了表现奇佳的非凡少年,侯波这样赞美儿子"这是一颗英俊的、智慧的、成熟的少年心",而这一切皆是因为他有一个非凡的父亲。同时,侯波还出具了其父亲和弟弟表示"愿意全力资助小鸿儒一家"的证明,表明其经济来源为直系亲属的资助,足以保障小鸿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另外,侯波出具了一份小鸿儒在石景山区银河小学的测试结果,表明小鸿儒已经达到了小学三年级的水平,可以直接进入四年级学习。
当法官征询小鸿儒本人的意见时,他对入学一事轻松地表示"可以试一试",但问他愿与谁一起生活时,他坚决地说"不愿意跟王育生活"。在法庭上,小鸿儒对母亲始终直呼其名,没有叫一声妈妈。面对母亲要与他合影的呼唤,小鸿儒立刻拒绝并很快跑开了,稚气的脸上全是冷漠和超越年龄的成熟。小鸿儒曾大声地对母亲说:"你别装模作样了。"王育掩面痛哭,而他却冷漠地说:"我觉得她是气急败坏,众叛亲离。"这句话一下子用了两个成语。而这时,侯波走过来拉着儿子的手对哭泣的王育说:"我是天下少有的好父亲,你是天下少有的坏母亲,我培养了一个天下少有的好儿子,是中国的骄傲。"
谈笑鸿儒,引发教育模式大讨论
经过数次开庭,2006年9月1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私塾教育"引发的抚养权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母亲王育的诉讼请求,小鸿儒由父亲侯波抚养。此后,王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法院认为,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小鸿儒自2004年6月至今在侯波的自行教育下,其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超越于同龄人,说明侯波对小鸿儒的教育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时,小鸿儒与侯波的关系融洽,身体健康,没有证据表明其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小鸿儒随侯波生活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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