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从1999年案发至今,历时6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10月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陆锋犯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犯贷款诈骗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成敬犯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重德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得不同的刑期。
宣判后,陆锋、成敬、张重德等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陆锋、成敬、张重德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陆锋、成敬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作出刑事裁定,以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撤销北京高级法院的刑事裁定和一审刑事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其后,一审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06年1月作出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张重德、张小龙、莫小军、朱刚毅、宁学茹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
被告人成敬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陆锋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一个泥瓦匠、一个卖鞋个体户、一个饭馆女服务员,这三位近乎是文盲的骗子,为了快速致富,竟冒充中央军委的“中将”、“少将”和“师长”,以处理飞机、坦克、轮船等部队退役废旧物资为由肆意诈骗,骗取浦发银行8200万元巨资,并豪掷6000多万挥霍。
2007年1月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提讯审理了轰动京城的刘树林、王建国、廖梓宏诈骗案。王建国、廖梓宏在二审审理期间曾向法院提出,要求委托亲属代请辩护律师为他们辩护,但他们的亲属都表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为他们请辩护人,加上他们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所以,在法庭上,这三个惊天巨骗只有靠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自行辩护了。
在此之前的2006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匪夷所思的案子作出一审宣判,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树林和王建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廖梓宏有期徒刑13年。
随着案情的真相浮出水面,使人感到荒唐的是,这三位文盲骗子的博弈对手竟是精明绝顶、号称“小诸葛”的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的副总经理。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极其低劣,但他们又是怎样从各种监管制度十分完善的银行里骗出8200万元巨款的呢?
魔道联手,泥瓦匠巧遇“联合国主席”
现年51岁的刘树林小学二年级没读完便辍学在家干农活。1973年,他从老家到黑龙江找活干,并把户口落在了绥化当地农村。其妻因病去世后,留下一儿一女,儿子现在四川成都上大学,女儿在重庆学裁缝。1991年,刘树林只身来到北京,在一家建筑工地当抹灰工、泥瓦工。他虽然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连一篇完整的文章都读不下来,但凭着多年在北京闯荡的经历,练就了一副好口才。
1998年前后,刘树林因长期租住在一所著名的师范大学附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这所大学一位著名的法语教授,并取得了教授的信任。1999年9月,这位教授注册了一家名为北京北戴河海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在北戴河某部队所属的疗养院租来的房子里。刘树林听说后,多次对这位教授声称他能帮助引进资金,教授相信了他,并任命他为公司的副董事长。但刘树林自始至终也没能给海龙公司引进一分钱资金,所以海龙公司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空壳公司。
2002年5月,刘树林经人介绍认识了来京打工的湖南离婚女子廖梓宏,双方情投意合,同居在一起。2002年9月,廖梓宏带着自己挣来的十几万元随刘树林到了成都。不久,两人在那里开了一个小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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