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元宵饭,赏了灯花,年味渐消。梅花开罢,草木复苏,沉寂了一冬的农作物,又要开始它们的使命。父亲忙着几亩田地,母亲打理菜园,小孩则上学读书。燕子筑了新巢,门庭的翠竹高至瓦檐,日子简净悠长,似那条蜿蜒山路,看不到边际。
长大后的年,锦绣如织,却再也寻不到当初滋味。物转星移,过往的岁月清明如镜,亦只能看到影子。
第12章 赶集
这些年,岁月一直在流转更替,我亦一直在迁徙改变。从古朴的村,到喧闹的城;从淡泊闲逸的桃源,到锦绣如织的尘世,得到了许多,亦丢失了许多。淹没在苍茫人海里,邂逅一幕幕风景,有些转身即忘,有些铭心刻骨。
日子看似悠长,实则稍纵即逝,比如时光,比如梦想,比如那灿若春花的华年。紫陌红尘,闹市街巷,人世风光皆在山水草木间,于房舍人家里。许多快乐,都丢失在童年,那些无言的时间,仓促而去,只能默默送离。
故乡的村落小镇,虽远离了都市,亦有属于它们的喜乐繁华。赶集,是一种民间风俗,许多乡僻之地,于定期在集市囤物换物,进行买卖交易。他们来自不同的村落,只为在集市上,遇见人世盛极的风景。
旧时村夫凡妇,终日男耕女织,对着几亩薄田,几畦菜地,平淡安定。有些人,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离村里数十里的小镇。年节之时,去镇上的集市买些日用品,打制一两件金银首饰,添件新裳。亦将素日采摘的山货,积攒的鸡蛋,圈养的鸡鸭、牛羊,带至集市去卖,换了银钱,以解急难,或补日常所需。
明谢肇淛《五杂俎·地部一》:“ 岭南之市谓之虚…… 山东人谓之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于日聚焉,谓之‘赶集’。”
离山村最近的小镇,每年八月初三至初五,有三天繁华集市。民间集市,虽不及汴京城《清明上河图》那般十里长街,昌盛繁荣,亦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赶集的近则方圆几十里的乡邻,远则百里之外的城里商贩。有行走天涯的江湖艺人,有背负禅囊的行脚僧客,亦有称骨相面的民间术士。
小镇的集市,每年依旧盛行,我的记忆,只停留在童年那场淡淡的秋风里。暄腾的集市如同一幅水墨长卷,挂在岁月的墙壁上,落了风尘,惹人深深回忆。
昨夜梦中,我还是那个穿着花布衣裳,梳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朝霞映窗,母亲晨起喂了牲畜,打理好家里的一切,换上洁净的新裳。一手挎布袋,一手携着我,母女二人踏着晨露匆匆赶路。走过村庄,行经流水小桥,再走十数里的蜿蜒山路,方能抵达小镇。
恰逢初秋,绿叶有了秋意,山峦层叠,时闻清泉流淌。狭窄山路,有许多挑担前行的人,他们一如我们,去赶赴那场集市盛宴。大舅在小镇买了三层楼的商品房,本是教书先生,后转做商人,开了小店。时值初二,次日便是赶集的第一天,每年我与母亲皆提前一日,为的是看初二夜晚的街灯,以及帮忙打理小店的生意。
此夜的街灯,并非是元宵的观灯。不过是各处前来的商贩,于小镇的桥头街巷,搭起了货架,挂了招牌和明灯。街头挑担的小吃掌灯经营,孩童拿了零碎钱,开心游玩。小镇的几家酒店门庭若市,客房已满,迟了的人只好走亲访友,投宿人家。
次日醒来,街市上已是川流不息,人山人海。我邀了表姐妹,口袋里装着几元母亲给的零用钱,挤入闹市。小小集市包罗万象,有远道而来的马戏团、说书人,有仗剑执刀的卖艺武者,也有跪地讨要的乞丐。街市上,金银古董、花鸟虫鱼、衣物炊具、竹篓木桌、农家特产,素日不见到的东西,皆聚集于此。
琳琅满目的小吃里,我最爱的则是藕丝糖。橙黄的麦芽糖,慢慢地拉扯成蚕丝模样,组成一小团,当时一角钱可以买到十个小团,百吃不厌。小学门口阿婆腌制的菜梗,堪称临川一绝。桥头那位大叔捏的糖人,不管是《红楼》人物、《三国》人物、《西游记》里的人物,皆是栩栩如生。
大舅家的生意,母亲和外婆亦是帮衬。她们连夜赶制了几桶白凉粉,为纯天然的美食。制作方法我因年龄太小已不记得,只知母亲从布袋里,取出一些丝瓜花、茄子花,还有一些专制白凉粉的野果。熬制白凉粉的水要用井水,做出来的凉粉晶莹剔透,洒上白糖,入口清甜爽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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