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男配身残志坚[快穿](104)

2025-10-10 评论

  这座尸体垒成的新城墙让后来者望而生畏,丢盔弃甲,无心再战。

  遍地哀嚎声中,双方鸣金收兵,北地的军队如潮水一般来,终于也如潮水一般退去。

  尽管只是退兵而已,晓城诸将也足够高兴了。

  在看到城门外那些庞大的战车时,他们几乎要以为摄政王是魔神降世,否则怎么可能将这样的巨物运送到千百年不曾通车的天堑之上?

  庆功宴上,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为再一次从那位魔神手中逃出生天,也为能将他逼退而生出不可思议的自豪。

  援军将领郑歇与元昉一同坐在首席,喝得醉眼迷离。

  “世人皆道我郑歇懦弱无能,就连台上戏子、街边孩童,唱曲儿时都把我比作那缩头乌龟。可他们不知道我尧城表面风平浪静,实际内忧外患……”

  他拉住元昉的手不放,一双虎目含泪。

  “元将军!明时老弟!我多年来扮猪吃老虎,无一人可理解我良苦用心。没想到你我素未谋面,竟然能这般懂我。真可谓我世间知己啊!”

  “郑兄若当我是知己,那可是找错人了。”

  元昉露出与有荣焉的一笑,“这都是军师慧眼识英才。”

  “军师?我与敌军厮杀时,几次在城楼上见到一坐在轮椅之上、以黑纱覆面之人,飘然若仙、气度不凡,莫非就是他?”

  “郑兄好眼力。”

  “今日庆功宴席,我见诸将皆在,怎么独不见军师?”

  元昉抱拳告罪一声:“军师身体不好,我担心宴上吵闹,冲撞了军师,所以让他在房中休息。”

  郑歇连连点头表示理解:“应该的应该的!”

  他此刻酒醒了大半,仍不失兴奋道,“我早就前去拜谒之心!还请元兄弟为我引荐!”

  元昉正要答应,但一想起自己军师那句略带夸赞之意的“一鸣惊人”,心中又有些微妙的酸涩。

  “天色已晚,郑兄一身酒气,还是明日梳洗一番后再见军师为好。”

  话虽这样说,他自己反倒越来越心痒,又一连喝了几杯酒,终于没忍住,扔下酒杯起身朝殿下诸将拱手作揖。

  “诸位先饮,我去看看军师。”

  郑歇一听也要跟上去,一旁宫老先生急忙把人按住。

  他老早就看出自家主公坐立难安,此时很是开明地笑笑:“不能与军师同乐,实乃憾事。还请主公速去,以告我等感恩之心。”

  元昉很沉着地大步从殿前一侧的偏门离开。

  刚一出门,立刻就拔腿狂奔。

  他一路跑到钟情房中,没见到有人,以为钟情已事了拂衣去,顿时一惊,刚饮下的酒全都变成冷汗发了出来。

  直到看见房中各类物品都在,尤其是拐杖也斜放在墙角,他这才回过神,缓缓将心放回肚子。

  他略一思索,转身出门。

  钟情正在小楼上看雪。

  他已有多日不曾来过这里,楼下的院坝已经和记忆中的样子全然不同。

  院墙都被拆得七零八落,去填那座刚砌起来就被血水染红的瓮城。曾经聚集在此摆摊玩乐的百姓,眼下要么在欢庆胜利,要么在为死去的丈夫兄弟悲哭。

  再远处,城门外尸体堆叠。夜色模糊了两军军服的颜色,他们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寒冬将他们的表情共同冻结在死亡之前的那一刻,是一样的卑弱,一样的痛苦。

  钟情伸出手,雪粒落在他掌心,慢慢堆成一捧。

  他反手将这一捧雪洒下,夜风裹挟着它们飘向城外,和天地间万千风雪一起淋在被血水染成深紫色的泥土上。

  城中走出的军士还有亲人为之恸哭,而北地兵卒尽管已在异乡化为孤魂一缕,远在天边的家眷或许还在梦见着甜蜜的团聚。

  好在天公似乎也于心不忍,降下这一场大雪,为他们做纸钱,做盖尸土。

  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

  “战城南,死郭北。”

  脚步声越来越近。

  “野死不葬乌可食。”

  那人在钟情身边站定,带着一身沐浴也无法洗去的血腥气。

  “若非军师出手,此时城中亦遍地死尸。”

  钟情知道这是安慰他的话,勉强笑道:“一介文人忽见此人间炼狱,故而多愁善感,让主公见笑了。”

  元昉摇头:“我征战已有三年,也见不得这幅场景。”

  “为何?三年厮杀,应当习以为常了吧?为将者不都该是这般铁石心肠的吗?”

  “旁人或许可以,我却不行。我可是过目不忘啊……”

  元昉轻叹,“我会记得手中长□□穿的每一个人的样貌。每一张脸都独一无二,临死前脸上对我的恨意也独一无二。越是想忘记就记得越清楚,记得越清楚,就越知道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他自嘲一笑,“真不知道是否上天早就预料到我如今会满手鲜血,所以才给我这样一双眼睛。”

  “既然如此,主公当初为何会参军?”

  “也是被逼无奈。我那时已拜别恩师四处游历,在一户好心人家暂住时,撞上当地豪强欺辱乡里百姓,便和那些人起了争执。那时我虽然也是一个文弱书生——”

  他这话实在说得太滑稽,钟情不由失笑。

  元昉停下来,扭头看了钟情一眼,伸手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很快就收回去。

  他眼角微弯,“军师总算是笑了。”

  钟情眼中闪过片刻恍惚,微顿后才开口道:“请主公继续吧。”

  元昉道:“我虽没正经学过拳脚功夫,但自幼就生得力大无穷,那几人合谋害我不成,反把自己搭了进去。自此我便和当地豪强结下仇怨,四处躲避追杀,这才不得已从军求个清净。”

  “军中一开始的日子也还不错,我混了个百夫长,原想着就这样歪打正着报效国家,但是……后来我经历了一次屠城。”

  “攻进城后,先盘剥百姓。再有钱的人家也经不起一支军队轮番劫掠,等到他们身上榨不出一滴油水,还没抢够的士兵就开始杀人泄愤。再后来,杀人也没了乐趣,就一把火烧了整座城池。”

  “我实在想不通,为何那些与我生死相依的同袍们,杀进城中后竟然就会变得这般残暴。他们都是民兵,在应召入伍之前也都是农民。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和曾经那些善心施舍我的农户有什么区别。”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残暴,是因为领兵者残暴。”

  “那一战之后我离开军队,手底下百来个人誓死要跟着我。他们听我号令不曾参与屠城,所以仍旧是一群穷光蛋。我不能抛下他们一走了之,于是就把他们也一起带走。我们端了个山匪窝,靠为城中百姓走镖为生,再时不时出门打劫周围别的山匪,潇潇洒洒过了几个月好日子,然后便是若城叛乱……”

  元昉闭了闭眼,“敌军用了水攻之术。河堤掘破后水淹整个若城,我带着人赶过去救人,百姓虽无大碍,但粮食被洪水泡过之后不能食用,城中余粮不够他们吃上三天。”

  “我只能向旭城求援。”

  “再然后,就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即使这样,”钟情轻声道,“主公还是曾经想过向摄政王投诚。”

  元昉哂笑一声:“摄政王富有一整个北地,还有天子在手,谁会不自量力与他抗衡?何况两年前的摄政王礼贤下士,体恤民情,极有明主之相。不怕军师笑话,我在军中之时,还曾将他视作楷模。”

  钟情有些好奇:“莫非主公自己就不曾想过像摄政王那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元昉双肘抱在胸前,做出一副十足十的地痞流氓派头。

  “我这辈子不是在当乞丐,就是在当土匪,可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

  痞里痞气说完这句话,又突然轻叹口气,苦笑道,“其实我只想回到七年前。”

  “那一年恩师尚在,养大我的老乞丐也还活着,即使没了两条腿,靠过路人的施舍也能活下去。我每日做完功课,到了晚间便跑去街上,给街坊写信抄书换点饭食,顺便再厚着脸皮找他们要一些碎布。等碎布足够多了,就赖着某个好心的姑姑给我做身衣裳。等我穿上这身花花绿绿的衣裳,便可以去逗我的军师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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