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躺在床上,双手摊开,无赖道:“我肚子疼,起不来了。”
钟情无奈,他如今这个清冷贵公子的人设注定是不可能和别人大吵大闹的,只能冷处理。
他打定主意不再跟主角接触,于是艰难地在床上跪起身子,膝盖拖着两条无力的小腿,想要越过元昉爬到床边去。
他的手刚撑在床边,元昉却适时曲起腿,把钟情不上不下卡在身上。
“还没问恩公尊姓大名呢。”
“免贵姓钟。”顿了下,“无名。”
这么敷衍的回答,元昉却笑了:“钟无名,好名字。元昉,元明时,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个明时。”
钟情:“……”果然不愧是个草根主角。
昉,意为日出明,因名取字,故而得明时二字。他相信世界意志给主角取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没想过他会用“清明时节”做自我介绍。
他伸手拍了下元昉的腿:“让我出去。”
元昉从善如流放下腿。
尽管身上的人已经用尽力气不想碰到他,但那两条纤弱的小腿还是无可避免得从他身上擦过。元昉浑身一震,看着对方凌乱衣衫下莹白手腕上的红痕,心中更是一跳。
昨晚擦身的时候,他不过是用的力气稍稍大了些,没想到就留下印记,整整一夜都不曾消去。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柔弱玉人?
怎么会出现在这荒山野岭中?
钟情撑了拐杖,先去隔间看了眼昏迷不醒的孙护卫,见确实没什么大碍,便走出来,去桌前看书。
刚要坐下,想想主角这么自来熟,虽然拉开距离,但仍共处一室,还是不太保险,于是坐上轮椅一路摇着出了房间。
屋外的小园中养了许多花草,钟情浇水施肥莳弄一番后,来到小园正中央的瓷缸旁。
缸里是几朵睡莲,数尾红鱼在莲叶底下嬉戏。
钟情撒了些鱼食,静静看着鱼儿抢食吃。山中阳光和煦,照在身上,没多久就让人昏昏欲睡。
他昨晚淋了雨,本就没睡好,又生着病,刚刚还给主角动了场小手术,现在精神已经极其疲惫。他只觉得头越来越沉,原本只想趴在瓷缸边上休息一会儿,没想到竟睡着了。
元昉正透过雕花木床,不错眼地凝视着他。
从这角度看去,只能看见那人小半张脸,枕在臂弯中,依然是苍白的,却因日光和红莲的映衬,染上几分仿若酒醉的酡红。睡得那样不踏实,即使梦中也眉头轻皱,但又睡得那样沉,连宽大的袖口掉进水里也不知道。
元昉轻轻叹了口气。
就这样喜欢他吗?自己困成这样,却为了把床让给他,不惜出门睡在硌人的瓷缸上。
他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阳光下蝉纹光泽如水般流淌。鼻尖传来清幽的冷香,他埋头大吸了一口,越发觉得这床铺的主人就像他手中这玉石所化的小神仙。
他常听说读书人爱以玉定情,也常听读书人爱用玉比人。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才觉得这形容真是奇妙。
美人如玉,果然是美人如玉。
可是这般如玉的美男子,怎么偏偏就断了袖了呢?
他心中有些苦恼,昨晚的记忆却没来由地突然闯入脑中,想起昨晚褪去衣衫后看见的那身潮湿冰冷的雪肤,他胸中骤然一烫。
那股火热的烫意迅速传遍全身,趁得指间玉佩越发冰凉,几乎要以为握着的仍是昨晚那片光滑肌肤,差点吓得将玉佩丢出去。
回神后他赶紧将玉佩攥回掌心,心想罢了,男人之间的事他虽然从未想过,但恩公既然喜欢他,索性就随了恩公的意。
反正他孑然一身活在世上,本就不打算成家,他这破落门户更是没有传宗接代的必要。不如满足恩公心愿,他救他一命,他便好好待他一生。
只是不知无名兄家中可有长辈,若是不能接受两个男子在一起,他俩少不得要做些打算。乱世到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倒是带一个回家中教养,到时候他教那小孩拳脚,无名兄便带那小孩读书,也是一件好事。
若无名兄喜欢孩子,他们也可以多养几个。
无名,钟无名,这定然是个假名。
元昉一下翻身起来,想在桌案上找些能透露这里主人名字的东西,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收回手。
他走出门去,小心地将轮椅上的人抱回床上,然后也在他身边躺下。
他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清俊脸蛋,心想读书人可真拧巴。
明明喜欢他,却不肯以真名示人。想来也是害怕将一番情意说出口会遭人耻笑,所以宁愿只留下玉佩就不告而别。这也无妨,既然无名兄心怀顾虑,那他就再主动一些,好让无名兄不必再这般将一番情意藏着掖着。
本来身子就不好,憋坏了可怎么办?
他们要过一生,自然是要长命百岁的。
第63章
一声惊雷从云端滚过,天色骤然变铁青。俄顷风起,吹得园外木叶簌簌作响,敞开的木门摇摇晃晃,咯吱作响,雨丝斜飞进来,湿了庭前青砖。
钟情被这突如其来的风雨声吵醒。
还未完全清醒时便感到额前一阵阵隐痛,他这个回笼觉仍旧睡得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人在阴魂不散地盯着他,像是又回到和萧晦狼狈逃命的那些夜晚,连梦里都是硝烟弥漫、遍地血污的战场。
他睁开眼,一张放大的俊脸突兀地出现在眼前。
和梦中人极其相似的气息让钟情心中一怔,随即回神,转过身,平躺着看向床顶。
“你怎么还没走?”
元昉很是无辜:“雨太大,走不了。”
钟情起身,这次身旁这人没有阻拦他,还帮了把手,扶着他坐上轮椅。
一边捡起落在地上的薄毯,替他搭在腿上,一边问:“无名兄,你可喜欢小孩?”
钟情睨了他一眼,觉得主角可能是睡傻了。
他摇着轮椅来到书桌前,随意拿起本书就要翻阅。
元昉从他手中抽走书:“天色如此昏暗,别看了,小心伤眼。”
钟情闻言伸手点灯。
火折子是黑木雕的筒身,放在嘴边轻轻一吹,火星一刹照亮那张莹白如玉的脸,下一刻就被双手拢着送去点燃灯芯。火苗噼啪一声跳出来,映出一截皓腕,光影明灭中十指纤长无瑕,指尖几近透明。
收回手后轻轻一甩,筒盖合上,广袖滑落,掩盖住那双手。然而又是一翻袖,雪白掌心赫然出现在眼前,脉络根根精致,泛着微微的粉。
元昉喉结一动。
钟情微拧眉:“给我。”
元昉将书往身后一藏:“这灯不亮,不如我念给你听?”
“随你。”
钟情收手,不再理会他,转身系发挽袖,铺纸研磨。
元昉差点看呆了。
他幼时倒也曾拜在名家门下,同窗不乏贵族公子,但从没见人能举手投足之间都这般清丽雅致。
他舍不得错过片刻,哗哗翻完手里的手,便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双眼仍目不转睛黏在面前人身上。
钟情当窗画着园中雨景。
元昉的视线格外有存在感,渐渐地钟情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他搁下笔,朝元昉直视过去。
元昉不躲不避,迎着他的视线继续念书,但他不曾低下头看过一眼,甚至连眼都没眨一下。
“过目不忘?”
“不止如此。”
元昉上前,在轮椅旁半跪下来,抽出一张白纸,覆在桌面上,抬手相邀。
“请无名兄随便写几个字。”
钟情心中对能过目不忘的主角升起一丝提防,担心这人从只言片语中揣摩出他的心思,便只写下“元明时”三字。
元昉见是自己的名字,心中一喜。
他提笔在下方写出一模一样的三个字,姿态信手拈来,字迹走势笔锋全都和钟情的如出一辙。
写罢后他挑眉看向钟情,眼中带着讨赏般的笑意。
钟情看着那两行字,连自己都分辨不出区别。
他心中惊叹,不愧是主角,不仅有副好身体,还有颗好头脑。
他不动声色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