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邈:“东西送你,拿着就是,怪话一箩筐。”
乐无涯攥紧了串珠,嘴上却挑剔道:“怎么不是玉的?”
郑邈偏过头去:“你合适。”
这些年,他以红玉代红檀,编在发间,模仿着他的言行举止,终究是画虎不成,东施效颦。
如今这般就很好。
郑三水就是郑三水,喜欢的是素净,是踏实的细水长流。
只有乐有缺、闻人明恪这类人,才适合这样热烈张扬的红。
……
送别了郑邈后,乐无涯回到自己的府邸,解散了他的长发,对镜自照。
卷发,笑眼,唇痣。
他将那串红檀珠放在发间,比划了一下。
加上这件配饰,就更像了。
乐无涯娴熟地将发辫分出一股来,交缠着将红檀珠编入发间。
柔软卷曲的乌黑长发,与正红的檀珠彼此映衬,自带出一段动人的光华。
将自己收拾停当后,乐无涯以这副崭新的姿态踏出了房门。
偏巧,在他走出房门时,一个人正悄无声息地蹲在他内院的墙头上,手扶着一棵柳树枝干,正在寻找落脚处。
他一抬眼,二人视线在半空交汇了。
乐无涯一笑。
——这便是他的秘密武器了。
前段时间,姜鹤代六皇子送了《抚摇光》来。
由于一直没拿到乐无涯的回信,他未曾离开桐州。
在等待回信期间,他顺手替乐无涯做了不少事。
比如按照訾永寿的描述,将他原本藏在灶洞里的体己转藏到其他地方,混淆卫逸仙的视听。
比如偷拿了些卫府的锅碗瓢盆,给被囚在地窖里的訾永寿使用。
比如趁夜将用完的锅碗瓢盆完璧归赵,送入卫家古井中,顺便附赠了一个大活人訾永寿。
姜鹤听说了那位难搞的郑大人已经离开,便想要偷偷入府,来拿给六皇子的回信,好回京交差。
没想到,他刚翻过墙头,便滞住了。
姜鹤看到,发间编着红檀珠的人立在夏末的合欢树下。
浅粉色的羽状花瓣迎风飘落,落在了他的肩膀和头发上,更衬得那串珠子耀眼夺目。
他似是感应到了什么,仰起头来,歪歪脑袋,冲他一笑。
姜鹤一时失神:“小……”
下一刻,他脚下一滑,从墙头上直摔了下来。
乐无涯瞳孔一缩:“……”
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局做成!
姜鹤可千万别在他院里摔出个好歹来啊!!!
第162章 旧主
所幸姜鹤异常皮实禁摔,从近十尺高的围墙上跌下来,硬是只摔出了一地尘烟。
他一个鹞子翻身,便跳了起来。
可他并未起身见礼,而是蹲踞在地上,呆呆仰望着乐无涯。
……是小将军回来了吗?
姜鹤陷入了短暂的恍惚中。
在南亭县衙之上,自己扮作客商、与他堂上初见时,闻人明恪是长这个样子的吗?
他歪了歪脑袋,很快说服了自己。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长开了。
乐无涯心中惦记着秦星钺的那条断腿,怕他真跌出个好歹,不敢耽搁,快步奔向姜鹤,险些在途中绊个踉跄。
跑到半路,看姜鹤动作灵敏地起了身来,乐无涯的心就先放下了一半。
见他直愣愣地望着自己,乐无涯大咧咧地揉了一把他的脑袋:“怎么,摔傻了?”
姜鹤一言不发,张开双臂,拥住了乐无涯的腰身。
乐无涯:“?”
姜鹤单刀直入:“闻人大人跟六皇子说说,把我要来您身边吧。”
乐无涯刚放下的心马上提了起来,动手翻看起他的脑袋来,怕撞到了脑子。
孩子本来就傻,可不能再傻了。
他一边摸姜鹤的脑袋一边问:“……怎么突然想起这茬来了?”
姜鹤说:“闻人大人与我的旧主很是相似。”
乐无涯的指尖滞在了他的发间。
不是因为他的这句话,而是因为他在他浓密的发间摸到了一条极长的伤痕。
姜鹤:“我是天狼营出身。我们小将军离营回京后,定远将军裴将军看重我,将我推荐给他的妻弟、巡按御史程以泽程大人,让我跟着他四处巡查,做些剔除奸弊、整顿风俗的事情。我不懂那些事务,只负责程御史的安全。”
乐无涯的指尖顺着伤口缓缓上移。
那狰狞的、蜈蚣似的伤口,从他的后颈上方直接延伸到了左脑一侧。
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巡狩,讲究的是以小监大、以卑督尊,对大虞官员进行秘密巡视和考察,并将结果直接向天子汇报。
这些御史官职虽小,权柄却大。
对他们来说,若能放下圣人之言、立身之道,只顾着自身利益,是能在官场广结善缘、过得相当滋润的。
相反,若固执己见、秉公执法,这巡按御史就是大虞最危险的官职之一。
大虞建朝以来,就数巡按御史这一官职的官员死法最为千奇百怪,各种无可查考的意外简直层出不穷。
程以泽,就是小凤凰的小舅舅。
对程家家风,乐无涯是了解的。
裴将军常年在外带兵,裴鸣岐那一身认死理的硬骨头,一半靠遗传,一半靠家传。
当死正直的程以泽碰上姜鹤这样的死心眼,其结果可想而知。
姜鹤没有提及自己这道几可致命的伤是怎么来的。
因为那对他来说是职责所在,是不大重要的事情,不值一提。
他遗憾的只有一件事:“我想要到上京去找我的旧主。”
“……可我到底是不聪明,追得太慢了些。”
乐无涯勉强扯起一个微笑:“……姜侍卫什么时候入的金吾卫?”
姜鹤:“天定二十二年一月,程御史回京述职,皇上许他留京,我也留任上京,编入金吾卫。”
乐无涯想,啊,是他死后的第二个月。
乐无涯收回心思,替他把凌乱的头发简单整理了一下:“我并非你的旧主。你就算追随我,也不过是追逐一个虚无不定的形影而已,有何益处?”
“我知道。”姜鹤笃定道,“有一个形影,就够了。”
这就是姜鹤所要的。
他从小就是这样,走一步看一步,总给人稀里糊涂的感觉。
当年的秦星钺就比他强上许多,入天狼营的目标异常明确,就是为着出人头地,给母亲争口气。
后来,跟着乐无涯久了,秦星钺就再看不上别的人了。
但乐无涯走后,秦星钺还是能够打起精神、奋勇争先,继续追逐建功立业的目标,不给自己天狼营的出身丢人。
直到他断了条腿,才就此消沉下去。
姜鹤入营的理由,就单纯很多了,甚至可以说令人啼笑皆非。
乐无涯至今还记得他的回答。
“我射箭还成,平日里射十箭,总能射中八、九箭。看见有彩头,就想来试试看。”姜鹤顶着那张沉稳异常的冷脸,认真环顾四周,“赢了的话,管饭吗?”
姜鹤的脑子从来是缺根弦的,呆得让人发愁,但乐无涯还是喜欢他,去哪儿都愿意带着他。
因为他是乐无涯教他一点射箭技巧,他就要在场边反复练习到精熟、哪怕手指磨出好几处伤口都不在乎的那种人。
也正因为此,当乐无涯决意留在上京后,就不愿再带他在身边了。
好心又倔强的傻瓜姜九皋,和上京的风水太不相合。
没想到,这小子不发一言,硬是带着一身的伤,生生追到了上京来。
乐无涯辜负过他一次,不可再有第二次了。
他沉下心来,托住了姜鹤的脸,问道:“替我办一件事,就要讹上我了?”
姜鹤恍然大悟。
原来他还有这么一个筹码可以利用!
他等于是间接地帮闻人约铲除了卫逸仙这个心腹大患,为什么不可以要点好处呢?
他果断地一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