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等级的生死仇怨?对顶级恋爱脑来说还是差点意思。
郑秉烛这种人,要想打败他、让他放弃坚持,那一定要拿着刀往他最痛的地方戳。
比如,欺骗。
感情一事上的欺骗,源自他最爱的人的欺骗。
对于这种偏执恋爱脑来说,最让他破防的事莫过于他爱的人不爱他。
加点码,他爱的人不爱他却爱别人。
再加点码……
他爱的人不爱他,愿意和他谈恋爱对他好,全是因为另一个人。
也就是传说中的替身梗。
虽然又俗又狗血,但同时也够劲。
应天棋代入了一下郑秉烛的视角……真的得发疯创死全世界。
再说,如果事情真是他猜测的这样,那郑秉烛待在陈实秋身边,不可能一丁点端倪都察觉不到。
毕竟真心实意爱一个人,和透过一个人爱另一个人,这两件事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可能数十年如一日不漏蛛丝马迹。
有些细节或许一开始会被忽略,但是长年累月下来疑点越攒越多,最终会在他心里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
所以应天棋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把这个名字交给他,多一个字都不用提,他自己就会对号入座,然后用惊人的效率飞速从地底挖出这些埋藏许久的秘密。
应天棋只要乘着东风,一路躺赢就是。
便是今日了。
他原本还觉得,自己听到这出替身白月光的大戏时会觉得很精彩,隔着千年时光听历史名人的瓜,情节比野史还要离谱比电视剧情还要跌宕,怎么能不叫人激动?
但没想到等现在真的吃到这口陈实秋的陈年老瓜,应天棋却无端品出几分惆怅来。
应天棋以为,陈实秋那样的野心家,一定会把事业看得比感情更重。
如果剧情是她为了进宫青云直上先斩意中人、得到一切后怀念当初错过的白月光觉得很遗憾所以找了个替身……那也很合理。
可没想到,真正的故事却是公府庶女被迫与爱人死别相离,然后一路提刀复仇创飞全世界的爽文剧情。
陈实秋和应弈被挂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骂了那么多年,可谁也没想到,原来应弈的窝囊颓废是被逼的,陈实秋狠毒的掌控欲也是被逼的。
所以到底是谁造就了宣朝末年的悲剧?
不是陈实秋,不是郑秉烛,不是应弈……
是这个吃人的时代。
应天棋心里是有点微妙的,但显然,郑秉烛看不了他这么宏观,他在这里,只有暴怒破防的份。
“所以,我和那个宁竹,长得很像是吗?”
郑秉烛的情绪平静得有点诡异。
他问翠明。
听见这话,翠明又认真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迟疑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长相……的确很像,眉眼、鼻子、嘴巴、脸型……乍一看会以为是同一人,得细瞧才能瞧出差别。但气质差得太远了,宁公子是个文弱书生,讲话温温柔柔的,大人您……您比他要威严许多。”
郑秉烛板着脸,缓缓攥紧了手指,用力到骨节泛着大片的红与白。
但沉默片刻,他竟笑出了声来。
可笑。
多么可笑?
他真该为自己笑一笑。
郑秉烛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他只爱过陈实秋一个人。
当年他十九岁,在江南春日的梨花雨中与她第一次遇见,那人初见他便愣了神,瞬间红了眼圈。
郑秉烛慌乱无措,想问她为何落泪,却又碍于礼数,不敢上前。
是她先靠近,同他说,本不关他的事,是江南这片梨花林太美,风一吹,漫天花瓣如雪落,粉尘扑面,被迷了眼睛。
陈实秋是郑秉烛见过最与众不同的女子。
她不似闺阁女儿羞赧娇俏,她成熟、迷人、优雅、从容,像一朵开得正盛的牡丹花。
她懂诗文,也懂兵法,眼界极为开阔,上能聊朝堂新策,下能谈市井风貌,且她虽然言语温和,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种无法忽视的强势感,总叫人觉得她能掌控一切、应是不容置疑的上位者。
郑秉烛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被她迷住,简直轻而易举顺理成章。
起初,郑秉烛只听她说,她不是江南人,她是个有钱有闲的寡妇,家住北方,每日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干,便出来天南海北四处游历一番。
后来,郑秉烛才知道,原来她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是一朝太后,难怪她有如此的阅历与谈吐。
这样的陈实秋在江南待不了太久,她很快就要离开。
这段时间,郑秉烛一直想着法儿与她相遇,能够同她说一两句话、看她同自己笑一下,就能雀跃一整日。
他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女子,但同时也知道,自己与她绝无可能。
先不论身份,首先家中长辈绝不可能允许他娶一个大他近十岁的寡妇,更别提她还是尊贵的太后娘娘,就算能娶,自己也没那个资格,单是说出这个想法就得被拖去午门外五马分尸。
他只是个地位低贱的江南商贾,与她差距有如云泥。
郑秉烛想,这份奇妙的相遇,与这份悄无声息的感情或许注定只能埋藏在自己心里,只是不知,年轻时就已遇见过如此惊艳的人,后半生没有她的日子,自己又该怎么过。
他数着陈实秋离开江南的日子,然后在她离开那日,悄悄到码头目送她。
可谁想,陈实秋发现了他。
那日,郑秉烛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像一个梦,且是天底下最最美的梦。
因为那日,他朝思暮想以为一别即永别的人朝他招了招手,把他叫去身边,问,他愿不愿意同她走。
愿不愿意离开故乡、离开家人、北上京城?
敢不敢和她一直在一起,即便明知这段感情见不得光,一旦暴露,他们都将声名狼藉,被后世唾骂嘲讽数千年。
敢,郑秉烛怎么不敢?
他想,这就是爱。
他冒的风险,陈实秋同样也要承担,她的身份可比自己尊贵多了,连她都不在乎这些事,自己又怎么可以辜负她的情意?
他爱陈实秋。
陈实秋也爱他。
那么,只要陈实秋爱她,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事,什么都不惧怕。
即便这不被世俗接受的感情会令他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永世不得超生,他也不怕。
这些年,他在陈实秋的帮助下一点点往上爬,从一介商贾爬到了一朝国师。
他替陈实秋干过不少脏事,培植自己的势力、为她排除异己……在她的默许下,他在朝中大肆敛财,把那些金灿灿白花花的疙瘩换成世上最精美的宝物承于她面前,只希望她能高兴些、冲自己笑一笑、与他多几分温存……
他们的关系,从未被外人知晓,这么多年,没人知道,他做陈实秋的走狗,被世人唾骂奸佞,其实根本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金钱和权力。
他仅仅只是为了爱她。
而陈实秋同样爱着他,郑秉烛始终坚信。
也因此始终心甘情愿为她沾染脏污和鲜血。
他觉得很满足,每看陈实秋一眼都觉得很满足。
那么高高在上、那么有距离感、寻常人一辈子都看不上一眼的人……却会走下神坛与他私会、会披上他的衣袍、会温柔地唤他“阿烛”……
这些时刻曾在每个他见不到陈实秋的夜晚被他拎出来反刍,那些时候,他想,自己这一辈子都值了。
任他有多华丽的园子、多大的藏宝库,那都不重要。
拥有了她的爱,他才是世上最富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