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法律事务所有一百五十名志愿者。”莫迪凯道。
“人手够吗?”我问。
“永远都不够,我想我们应该恢复招募志愿者的计划,也许你愿意负责并监督这个计划的实施,亚伯拉罕也赞同它。”
我很高兴莫迪凯和亚伯拉罕,当然还有索菲亚,竟然会让我来做这个项目。
“这个计划会扩大我们的影响,提高我们在法律界的知名度,对我们筹钱也有好处。”
“当然。”我心中将信将疑。
丽莎回来了。“凯尔文-兰姆在后面,”她点头道,“倒数第二张桌子,戴一顶印第安人的帽子。”
“你跟他谈了吗?”莫迪凯问她。
“是的。他头脑清醒,相当尖刻。他说他一直呆在避难所,当钟点工开垃圾车。”
“有单独的房间吗?”
“有。”
“告诉他有律师找他谈话。”
兰姆既没打招呼,也没有伸出手来。莫迪凯坐在桌子上,我站在角落。兰姆坐在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向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使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别紧张,”莫迪凯语调平和,“我们只想问你几个问题,别无他意。”
兰姆一声不响。他的穿着与避难所其他的人并无两样——牛仔裤,运动衫,旅游鞋,羊毛夹克——这自然胜过露宿街头者身上的鹑衣百结。
“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朗蒂-伯顿的女人?”莫迪凯问,这次全由他提问。
兰姆摇头。
“认识德文-哈迪吗?”
还是摇头。
“上个月你住在那座旧仓库吗?”
“对。”
“我是指位于纽约街和佛罗里达街交界处的那个仓库。”
“嗯哼。”
“你付房租吗?”
“对。”
“每月一百美元?”
“对。”
“付给蒂尔曼-甘特利?”
兰姆不答,闭起眼想了一会儿。“谁?”他问。
“谁是仓库的主人?”
“收房租的是一个名叫约翰尼的家伙。”
“约翰尼的老板是谁?”
“不知道。没问,也不想问。”
“你在那儿住了多久?”
“大约四个月。”
“为什么离开?”
“被赶出来了。”
“谁赶你的?”
“不知道。有一天警察来了,还来了些其他人。他们对我们推推搡搡,把我们赶到大街上。没过几天,他们用推土机把仓库推平了。”
“你有没有告诉警察你付了房租才住那儿的?”
“许多人都这么说。有一个带小孩的女人想和警察动手,可没能讨到好处。至于我,可没跟警察动手,那场面糟透了。”
“他们赶人之前有没有给你们什么文件证明?”
“没有。”
“出告示了吗?”
“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他们一下子就来了。”
“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警察说我们是擅住者,必须立刻搬出。”
“你们是在去年秋天十月份左右被赶出的?”
“差不多。”
“当初你是怎么找到那个地方的?”
“记不清楚了。有人说仓库中有小房间出租,租金很便宜,所以我就去看个究竟,有人正在装隔板、砌墙,那仓库有屋顶,不远的地方有厕所,有自来水,我看挺合适。”
“所以你就搬进去了?”
“没错。”
“你签租约了吗?”
“没有,那家伙说房子是非法的,所以没有什么书面材料。他还告诉我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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