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律师(86)

2025-10-09 评论

    “他只要现钱?”
    “对。”
    “你每个月都付了吗?”
    “尽量付。他每月十五号左右收钱。”
    “被赶出时你拖欠房租了吗?”
    “拖欠了一点儿。”
    “多少?”
    “大约一个月的房租。”
    “正因为这你才被赶出?”
    “不知道。他们没说理由,只是一下子把所有的人都赶了出来。”
    “你认识其他房客吗?”
    “认识两个,但跟他们没什么往来。每个房间都有门,可以上锁。”
    “你刚才提到有个带小孩的女人跟警察争吵,认识她吗?”
    “不认识,以前可能见过一两次。她住仓库的另一端。”
    “另一端?”
    “对。仓库的中间没什么管道设备,所以他们在两端造了房问。”
    “你在自己的房间能看见她的吗?”
    “看不见,仓库很大。”
    “你住的房间有多大?”
    “里面有两个小单间,不知道有多大。”
    “有电吗?”
    “有,他们接了些电线进来,我们可以用用收音机什么的。我们有灯,有自来水,但必须用公用厕所。”
    “有暖气吗?”
    “不太足,房间里较冷,只不过比露宿街头要强些。”
    “所以你对那地方很满意?”
    “还行,我的意思是一个月只付一百块相当不错了。”
    “你刚才说你认识两个人,他们叫什么?”
    “一个叫赫尔曼-哈里斯,另一个叫夏因什么的。”
    “他们现在哪儿去了?”
    “没见到他们。”
    “你现在住哪儿?”
    “‘创建非暴力社区’。”
    莫迪凯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兰姆。“你还要住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
    “你能与我保持联络吗?”
    “为什么?”
    “你也许需要律师,一旦你更换了住处或找到了自己的房子,打电话给我。”
    兰姆默默地接过名片。我们谢过丽莎,回到办公室。
    像打其它任何官司一样,我们有许多方法来控告我们的对手。我们的被告有三个:河橡公司,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TAG公司。我们不想追加被告。
    第一种方法是直接对簿公堂,第二种是庭外调解。
    所谓对簿公堂,就是准备好大致的证据,告上法庭,向法庭提请诉讼,把消息漏给新闻界,寄希望于能证实我们的指控。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出奇不意,打对手个措手不及,而且极可能得到舆论的支持,不利之处是对手被逼得走投无路时,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
    所谓庭外调解,就是先函告对方,提出同样的证据,但不起诉,而是邀请被告一起磋商,在谈判的过程中,双方用书信交换意见。如果过失方同意赔偿,双方就可能庭外和解,这样就避免了公堂相见。
    莫迪凯和我都倾向于第一种方法,这样做基于两点理由。公司看来不会对我善罢甘休;两次搜查更清楚地表明,公司的高层人物阿瑟和主张起诉我的拉夫特那伙强硬派正准备收拾我,我的被捕将是绝好的新闻,他们肯定会泄漏给新闻界,使我难堪,给我施压。我们得准备好主动出击。
    第二点理由也是此案获胜的关键,除非我们提请诉讼,否则赫克托和别的证人不会为我们作证。在向法庭提请诉讼到第一次开庭期间,我们有机会问关于被告的所有情况,他们必须如实回答。我们有权让任何我们需要的人宣誓作证,如果找到了赫克托-帕尔马,也可以让他这么做。如果我们找到其他被驱逐的租住户,他们必须讲出过去发生的一切。
    我们必须掌握所有的证据,而这么做得经法院授权。
    理论上,我们的案子非常简单,仓库的住户一直付房租,以现金支付,只不过未留下记录,收租人是蒂尔曼-甘特利本人或他的伙计,甘特利得到机会把仓库出售给河橡公司,但动作必须快。他对河橡公司和它的律师隐瞒了里面住人的实情。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处事谨慎,在关闭仓库前派赫克托-帕尔马去实地调查。赫克托第一次去时遭到偷袭,第二次带了保镖。他了解到里面的住户不是擅住者,而是付了房租的租户。他在备忘录中向布雷登-钱斯报告了这个情况,可钱斯置之不理,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关闭了那间仓库。租住户被草率地当成擅自强住者赶了出来,他们这么做也没通过合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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