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把那套鲍勃-斯蒂文斯的话重复了一遍。他仔细听着,他的孩子在他身后的客厅里嬉笑打闹,电视的声音很吵。现在八点已过,外面又黑又冷,而我则打扰了一顿很迟的晚餐。
但他并没有不高兴。“我一直不认识这个人。”他说。
“那么你认识他太太吗?”
“不认识。我经常旅游,大部分时间不在家。”
“你太太认识他们吗?”
“不。”他匆忙答道。
“你或者你太太看到他们搬家吗?”
“上周末我们不在家。”
“你也不知道他们搬往何处。”
“是的。”
我谢了他,转身发现一名穿制服的大块头保安。他像电影中的街头巡警一样,右手的警棍不断敲打左手掌心。“你在干什么?”他厉声道。
“找个人,”我说,“把警棍拿开。”
“拉皮条是犯法的。”
“你聋了吗?我在找人,不是拉皮条。”我从他面前走过,向停车场走去。
“我们接到投诉,”他在我身后说,“你得离开。”
“我这就走。”
在不远处的一家连锁店里喝杯啤酒,吃了块玉米饼当晚餐。在郊区的饭馆里吃饭使我觉得更安全。这家饭馆供应面包和牛排,是一家全国连锁店。它在新兴的小镇中开有分店,因而着实赚了不少钱。就餐者主要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年轻公务员,下班之前在此小聚,一边喝着生啤酒,观看体育比赛,一边谈论着国家大事。
独处是对生活的一种调节,暂时把妻子和朋友都抛在脑后。在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埋头苦干了七年,也无暇顾及友谊和婚姻,没想到到了三十二岁还得重过单身生活。当我观看着电视比赛,打量着周围的女人时,我不禁问自己,难道还要回到酒吧和俱乐部寻找安慰吗?应该有别的地方可去、别的方法可循。
我感到沮丧,离开了饭馆。
我慢慢开车回城,不急于回到寓所。我的名单在租房者名录上,存放在某个地方的电脑中,我想警察不费多大力气就能找到我住的阁楼。如果他们想逮捕我,肯定会夜里来。他们喜欢半夜敲我的门,使我惊慌失措;搜身的时候他们会趁机修理我一下,给我戴上手铐,推我出门,乘电梯下楼时死死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塞进警车的后座,最后把我押送到市监狱。我将是那天夜里唯一被捕的有体面职业的白人。他们肯定会把我投进临时牢房中,同监犯中什么样的杀人犯都有;他们会让我在里面自生自灭。
我不管做什么,都随身带着两样东西。一样是手机,我一旦被捕就用它通知莫迪凯;另一样是一沓钞票——有两万之多——用来充当保释金,这笔钱能助我逃脱牢狱之灾。
在离我的住处两个街区以外的地方,我把车停下,仔细观察每一辆空车,看是否藏有可疑的面孔。我就这样小心谨慎地走进阁楼,没人来打扰我。
我的客厅中添置了两张帆布椅和一只塑料储物箱,这只箱子我平时也用作咖啡桌或脚凳。电视机放在另一只与之配对的储物箱上。我喜欢房间里家具少少的,多给自己一点空问。没人会看到我是怎样生活的。
从电话留言中得知母亲曾打过电话来,她和父亲正为我担心,要来看我。他们已和我哥哥沃纳谈过我的事,他可能也要来看我。我几乎可以想见到他们谈论我的新生活的情形,肯定会有人来劝我。
为朗蒂举行的示威集会成了十一点的头条新闻。电视上反复播放停在市政大楼台阶上的五副黑棺材的特写镜头,以及随后的游行。莫迪凯对人群发表演讲的场景也被摄入镜头。参加游行的人数之多超出我的想象,从电视上看大约有五千人。市长对游行未置一词。
我关掉电视,给克莱尔打电话。四天来我们没通过话,我想我该显示点儿骑士风度,还是由我来首先打破僵局吧。严格说来我们还是夫妻。一周后一起吃顿饭还是不错的。
铃声响到第三声时,一个陌生的声音不情愿地问道:“喂。”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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