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说他从来不会准时。迟到一小时,他就算是来得早的,但是她可以给他15分钟,不来就走。
她约定的时间是12点整,他已经到了。他穿黑汗衫,戴红棒球帽,拿着折起来的报纸。他比她预想的要瘦一点。她的心跳飞快。要冷静,她说,千万要冷静,真糟糕。
她拿一本烹饪书举到齐眼睛,从书上面看出去。他是灰头发和深肤色。眼睛隐藏在太阳眼镜后面。他显得急躁不安,跟电话里听到的相符合。报纸在他的两手之间换来换去,他的目光向周围寻觅,神情紧张。
五分钟后,他按照要求走进门去,来到商店右后靠里边的地方。
卡迈尔曾经许多次和死神擦身而过,从来不曾害怕过。他和死神周旋30年了,没有任何东西,绝对没有任何东西会使他紧张。他显得急躁,那是他做作出来的。
他口袋里有一方手帕,因为他突然得了感冒,他的喉咙有点沙哑发痒。他把录音听了上百次,他很自信已经掌握了中西部偏北的口音的变化和节奏,但是维尔希克的鼻音更重一点,因此,用得着为感冒而备手帕。
允许别人从后面接近是令人为难的,但是他知道非如此不可。他不曾看见她。她来到他身后,非常靠近他,说了一声:“加文。”
他立即转身。他拿着一顶巴拿马草帽遮掩住嘴巴讲话。“达比,”他说,同时便掏出手帕以便打喷嚏。她的头发是金黄色,比他的头发还短。他打了喷嚏之后又咳嗽。“我们赶快离开这里,”他说道。“我不喜欢这个主意。”
达比也不喜欢这个主意。这是星期一,他的同学们都在埋头学业,苦度法学院的寒窗生涯,而她却伪装一番,在这里跟这个男人一起玩什么间谍把戏,这男子还可能使她送命。“你照我说的办,行吗?你怎么得了感冒?”
他用手帕捂住打喷嚏,尽可能压低喉咙说话。“昨天夜间。我让空调开着,温度太低。我们快离开这里。”
“跟我来。”他们走出商店。达比拉着他的手,他们快步走下一层楼梯,朝木板走廊而来。
“你看见他们了吗?”他问道。
“没有。还没有见到。不过我相信他们就在周围。”
“我们上什么鬼地方去啊?”声音是吵哑的。
他们在木板走廊上慢跑,两人说话都不朝对方看。“你跟我来就是了。”
“你走得太快了,达比。我们会引人疑心的。慢一点。你瞧,这不是太傻了吗。让我打个电话,我们就太平无事了,只要十分钟我就可以找来三个探员跟我们在一起。”他说得跟真的一样。这一招管用。他们手搀手,一同逃命。
“别走了。”她慢下来。木板走廊上人多了,“贝犹女五号”汽船的旁边已经有人排队。他们便在队尾站住。
“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你难道见什么都要骂?”她像耳语一般地问他。
“对。尤其是见了蠢东西,这玩意儿就特蠢。我们还要上这条船吗?”
“是的。”
“干么呀?”他又打喷嚏,接着又咳得喘不过气来。他现在一只手就能把她拉走,但是四面八方都有人。前面是人,背后也是人。他一向以做事干净自豪,在这个地方动手岂不太脏了。上船去吧,再跟她磨几分钟,见机行事。他可以在甲板上掐住她,杀了她,把她扔到河里去,然后再喊救人。这不过是一件可怕的溺毙事故,有可能成功。要不然,他还得耐心等。不管怎样,再过一小时就得死。
“我有一辆汽车停在河上游的一处公园里,30分钟以后船停在那儿,”她轻声向他解释。“我们下了船,上车去,我们开了就走。”
队伍现在动起来了。“我不喜欢船,我晕船,达比。”他一边咳嗽,一边朝四面看,好像是怕有人追赶似的。
“请放心,加文,一定会成功的。”
卡迈尔拉了拉裤子。裤子的腰围36英寸,里面包了八层短裤和运动裤。汗衫是特大号,这样一来他就不是15O磅,而是可以冒充190磅。不管重多少磅,反正她已经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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