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极了。谢谢你,哈利·瑞克斯。”
休庭时间过后,罗德希佛又重回庭位上。杰可自讲台后面注视着他,想起自已短暂的律师生涯当中,从未在言论的争辩中赢过一位身为专家的证人,无论是在法庭内外。此刻,在他的运气不怎么顺遂的情况下,他决定不和这位专家有所冲突。
“罗德希佛医生,精神病学是一种研究人类精神状况的科学,是吗?”
“是的。”
“而且它并不是一种非常精确的科学,是不是?”
“是的。”
“也就是说,在你对一位病人进行检查并且达成诊断结果的时候,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所做的诊断报告可能跟你完全不一样?”
“这是有可能的,是的。”
“事实上,如果10位精神病医生对一位精神病患者做检查时,最后可能得到10个不同的诊断结果?”
“这是不太可能的。”
“但有可能发生,是不是,医生?”
“是的,有可能。我想这跟律师就同一案件却有不同观点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在这件案子上,我们要谈的并不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不是,医生?”
“是的。”
“医生,事实上在很多个案中都显示出精神病学无法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精神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没错。”
“而且精神病医生常常有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对不对,医生?”
“当然。”
“现在,罗德希佛医生,请问你在哪里服务?”
“密西西比州的州立精神病院。”
“服务多久了?”
“11年。”
“请问是谁控告海林先生的?”
“密西西比州。”
“在你为密西西比州州立精神病院服务的11年当中,请问你有多少次因被告采用精神失常为辩护策略而上法庭作证的?”
罗德希佛思考片刻:“我想这是我第43次上法庭了。”
杰可自一份档案中查对了一下,然后用一种不怀善意的笑容看着罗德希佛。“你确定不是第46次吗?”
“或许吧,我记不清楚了。”
法庭内变得异常肃静。巴克利和马果夫两人交换着笔记薄,一面小心翼翼地盯着他们的证人。
“你曾替检方就精神失常的审判作证46次?”
“是的,如果确实为46次的话。”
“而且在这46次当中,你有40次都作证说被告并未精神失常,对不对,医生?”
罗德希佛略显不安,而且他那双眼睛显露出心虚的模样:“我不确定。”
“你从来就没有见过一名精神失常的被告,对不对,医生?”
“我当然见过。”
“好吧。那么请你告诉我们这名被告的姓名以及他被审判的地点?”
巴克利站起身来,扣着西装的钮扣:“庭上,本席抗议被告律师所提的这些问题。罗德希佛医生没有必要记得他曾经作证过案件之被告姓名及审判地点。”
“抗议驳回。坐下。请回答这个问题,医生。”
罗德希佛深呼吸了一会儿并且注视着天花板。杰可打量着陪审员的表情。他们全德聚精会神地等着答案揭晓。
“我不记得了。”最后他说道。
杰可拿起一叠厚厚的文件,向这名证人的面前挥了挥:“医生,你不记得的原因,可不可能是因为在这11年里的46次审判之中,你从没有作出对被告一方有利的证词?”
“我真的是忘记了。”
“那么,你能不能很诚实地告诉浅们,你是否在任何一场审判中发现过哪名被告属于法律上所认可的精神失常呢?”
“我相信应该有几位吧。”
“有还是没有,医生?只要随便指出一场审判?”
这位专家很快地向巴克利瞅了一眼:“不行,我实在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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