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85)

2025-10-09 评论

    告诉他,这一切等他写出来之后才开始更动人……”又进来两位黑人顾客,就是那两个错把洗手水当饮用水喝了的人,他们龇着牙对着我笑,还吓唬我说那一次他们就知道那碗水是干什么用的。诗人们站起身来,付了钱。希夏尔先生已经抽完烟,他把烟灰弹在黑人桌子上时,嘴巴还在说着:“真是太奇妙了!”掏出他那把梳头发的小梳子,梳理了一下他那剪成刺猬式的短发。科拉什先生扣上他的西服上衣,这是诗人汉志让给他的。他跟我握手时,又叮嘱我说:“艾丽什卡太太,这全在您啦!我说呀,您就自己拿主意行事吧!把您的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可主要的是,要加点压力!”他拿着我的手,我感觉到他少了一个指头,在他当木匠的时候失去的那个指头,诗人为此而感到骄傲,他也不隐瞒这一点,像个受了老师夸奖的小男孩一样地笑了。我并没有夸奖诗人,可是他的表情那么谦虚,仿佛有人老在夸奖他。我真希望我的丈夫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会穿衣服,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将白手绢搁在上衣胸兜里,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对自己有一种自豪感。
    他为之感到骄傲的不是他自己这个人,而是作为诗人,深深融合在他内心的这个诗人,这个诗人在科拉什先生的整个外貌上、包括服装在内的整个人物从老远就光芒四射。就像我第一次在利本尼街上遇见沃拉吉米尔先生那样,人们老远就能看到朝他们走来的那个人有一头漂亮的鬈发,个子高大得跟美国篮球运动员一样,他有一个卵形的漂亮脑袋,像理发师装饰打扮了一番的美国孩子的脑袋一样,他那个鹰鼻子微微有点儿歪;而我丈夫就像街上任何一个随随便便的普通人,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个布拉格的穷光蛋。我一边招待顾客,一边在想着科拉什先生这件小方格花纹的化纤毛料上衣,想起了我只见过一面的汉志先生,他也有一件跟科拉什先生同样的西服上衣。汉志先生戴了副度数很深的眼镜,也跟我丈夫一样只是业余写作而已。他是在一个生产摩托车的工厂里上班,往车座里塞铁丝、做摩托车座椅的。他下到摩托车厂来,也跟我从原来拥有十几间房子和别墅、夏日消暑住宅、司机、厨娘齐全的家庭跌落到餐馆厨房一样。不过去年他已经死了。
    死的时候个子干瘦得躺在一副小孩棺材里,就像弗朗采·斯沃波达这位英俊的足球运动员一样,他生前梳着分头,是斯拉维亚队的足球队员,连出去踢球时,箱子里还要放一套晚礼服,可是到他死的时候却只有三十五公斤重,但他踢中锋的时候曾有八十九公斤重。汉志跟这中锋一样是个美男子,他还当过两百米赛跑的共和国冠军。诗人汉志既是参赛运动员又是诗人。他写了《盛事》,第一次地用诗写了八位女市长在皇家草坪上的比赛。我下班回来,心里还在想着科拉什先生从汉志先生那里得来的那件小方格图案的化纤毛料上装,想着他蓝条子领带和胸兜里的白手绢,心想,我丈夫大概也该这么打扮。我掰着手指关节,一琢磨,不行!我丈夫那套服装,黑灯芯绒、那套打扫烟囱的人的服装,他那套劳动服对他更合适、更好。我丈夫几乎总是能摸着我的心思。
    这个晚上,当他们冒雨将布景、道具送到那犹太教堂,又将明天要上演的喜剧道具取出来,半夜回到家里时,他把我叫醒说:“小伙子们说汉志在第一共和国和保护国时期住过有六个房间的房子,说他继父做南方水果的批发生意,汉志在他继父那里工作,当小伙子们到汉志那里串门时,所看到的真是大开眼界。整个整个一面墙都是亮堂堂的玻璃,仿佛一家里面有几百瓶名酒的大酒吧。可主要是在那面玻璃墙上有一架可以支起和放下的留声机。汉志属于那种纨绔子弟,可又不是那种不懂装懂冒充内行的人。他参加过比赛,获得过两百米赛跑冠军,人家称他花花公子,说他跟他母亲有什么关系,结果就像在希腊悲剧里一样得到了报应,说他每当想与哪个女孩有点什么关系时总是没法勃起,结果弄得很难堪。他曾是科拉什先生和‘42’社团中美术家们的朋友,他虽然是两百米赛跑的全国冠军,可是于那事儿却不灵……保护国期间之后,他又去到意大利找他的布拉戈福特公司的人,以便跟在波洛尼亚他过去的老搭档合作做生意,他的贸易伙伴分给他三百万里拉去做有息贷款,说在那个战争年月还能长出点钱来。不过汉志不能把钱带出国,于是他便买了二十套衣服、二十件小方格的男上装、几打领带和鞋子,又大摆宴席,还用飞机从威尼斯运来些最漂亮的女郎,汉志就这样挥霍掉了所有的钱,可他自己连跟一个美女也发生不了什么关系,都因从小落下来的那病。他回来的时候,便到处分送他那些上装,科拉什得了一件,卡米尔·霍达克得了一件。后来便到了一九四八年,布拉戈福特公司国有化,汉志从家里搬出来,继父去世、母亲也去世,玻璃墙房子连同留声机都已卖掉,汉志从此再也没有像他以前不参加比赛时去当教练。于是就像你一样从拥有几百瓶各种牌子的酒的玻璃墙房子一直跌到一个小小的车间当一名辅助工,帮助安装摩托车座,将弹簧装进座子里,还没等他的《盛事》出版便崩溃死去了。”我丈夫给我讲了这些,他坐在床上,两眼望着他那双脚。我坐起来,抚摸着他的脸,试着抚摸他,他总是闪开,将头转到后面去。他害怕我用手摸他,但反而将他的脸钻进我的手掌里,就这么呆着,并不是因为觉得这样舒服,而是他需要人的西,不过他压根儿就是一个害怕跟人触碰的人。好多人有些怪习惯,跟人说话时总要扶着对方的肩膀,用眼睛抚摸对方,或是拍拍人家的背,这些,我丈夫都忍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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