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给我。”江徕忽然说。
不知他要做什么。愣愣的,像偶人,季风廷的躯壳被他目光牵动,乖乖伸出手。
江徕视线垂落在其之上,修长的手指有艺术的美感,看了一会儿,他握上去,季风廷或许吃了一惊,但并没抽开,表情傻得可爱。而后,顺着指缝,江徕将自己比他大足一号的手指缓缓嵌进他指缝,与他十指交握,两人掌心的温度跟随皮肤的贴合,逐渐交融在一起。
江徕问:“这样会习惯吗?”
真是奇怪的问题。季风廷这样想,却忘记这个举动本身要比问题奇怪许多。都怪夕阳落下时那次美妙的动心。他点了头,看着江徕,好像他们越靠越近,他呼吸中都是江徕身上跟自己相同的沐浴露香气。
“你唱得比他温柔。”江徕看着季风廷,拇指沿着季风廷虎口摩挲,轻缓的,却没有要放开的预兆。掌心慢慢被汗洇湿。
隆声大作,仿佛鼓膜上也敲击着乱套的心跳,季风廷不知所措。
他又听到江徕开口,低沉的声音很轻,仿佛气音,羽毛一样飘落进他耳道,窸窸窣窣,跟扑通的心跳混在一起。
“好好听。”
第25章 愚蠢一点又何妨
一路走来,那么长,清醒的时候想不起大家最初的模样,人和事都变得惝恍。梦境却将关闸打开,淤塞的记忆被洪流冲出来,风息雨止后,晾在泥滩上,一看才知道,那个时候的生活,其实不神秘,原来很简单。
跟所有群演一样,时间久了,两人跑过的剧组数量数也数不清。
他们演行人,拿着道具按照导演要求在影视街上装作姿态自然来回走动;演尸体,脸上糊满泥水血浆,酷暑天披一身厚重盔甲卧在沙场,被人踩踏也紧闭双眼不动一下;演小厮、随从,主角一声令下,他们就冲进火场、跳到河里,在高温大汗淋漓,在严寒咬牙前进。
江徕后入行,却渐渐比季风廷吃得更开。虽然群演甚众,有他那样的长相和天赋的却少见,又有季风廷牵线帮忙,发展得比别人更快更好,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从一开始做前后景演员、到光替、群特,再到后来被某位导演瞥一眼看中,多给几秒镜头,又慢慢成为小中大特约。
他是一粒不小心滚入尘埃的宝石,被浊浪淘涤再度变得干净璀璨,不过也就历经了半年多光景。
而季风廷做到这一步,比他多费十倍力气,多花三倍时间。
比起大多数人枯燥而无望的职业生涯,江徕的前景可以说是一眼就能看见的光明。季风廷那时候也还抱有相信,相信努力付出总会有收获,相信他俩就算是步调不那么统一,也始终会有一齐仰望同一片星光的时刻。
当然,单说这种相信,那自是很好的,因为年轻人诚笃的意气是人一生中能体会到最充盈的感受。
为此他们满是干劲,几乎从不挑活,淋雨可以、熬大夜可以、挨拳头巴掌也可以,中暑感冒受伤都是家常便饭,发着烧也熬,像颗渴望拥有生命的陀螺,被一场贪梦鞭打着,五六十个小时连轴转也没关系。
有时候经常半夜还去“捡鸽子”,季风廷常叹,别人抢都来不及的机会,怎么总还有人轻易放弃呢?
年纪轻的时候想不出来答案,也不知道做统计、讲概率,其实回过头来算算,做群众演员的人多如牛毛,最后真正爬到山顶上去的,不过寥寥而已。
抛开身世背景,相貌、演技都只勉强算作庸中佼佼,努力、但总有人比你更努力,凭着什么,觉得自己会是那出类拔萃之一呢?
绝大多数人在入行以后很快明白了这个道理,只把做群演当成一份糊口的工作,既然是工作,那就多有想要消极怠工的时刻。是他们中无闻的一员,季风廷本不该执迷。
可江徕却说,所以机会本就不属于他们,那是我们的。
季风廷迷惘地抬头往上望,江徕站在鱼缸后面,夹着烟陪他看鱼。他脸上的笃定被水草灯映照着,有信马由缰的影色。
很清楚自己是在做一个长梦,梦外的季风廷看着这一幕,不着边际地忆起他曾在某处看过的一句话:电影是对时间的凝视,没有任何其他艺术形式比电影更能捕捉时间的流逝。
那么,生活中的时间由谁来凝视?明明他们就站在时间的中央,却看不见时间,也不被时间看见。恍然一回首,才惊觉原来已经有数天、数月、数年从指缝中穿走。连风都不像,风经过皮肤会带来温度感受,时间不会。好残忍。
梦中季风廷视线所及之处,小小餐桌、狭窄厨房,两者之间没有隔墙,毛糙的木架高高撑着鱼缸,小型鱼类在潋滟的光波中酣游。
唯一能证验时间的东西,是不知何时生出的丝藻,在水里面漂游、浮荡。这代表一眨眼睛,他们至少已经在一起度过了一个完整的夏天。
季风廷一直没有说话,只是仰着脸安静地看江徕。江徕也看他。江徕的目光总是稳静的,如同地月吸引,一种亘古而无法撼动的力量,牵动季风廷心海生起变幻的潮汐。
他见到江徕走动,从鱼缸后面到自己跟前,江徕还是穿很简单的白t,季风廷买给他的,纯棉质地,时间长了会发皱变形,穿在他身上却并不显得难看,毕竟他有出尘的气质和身形。
记起来了,那个时候他们刚刚结束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不是傻乎乎地模仿主角演绎某部经典电影中的桥段,也不是完成机构表演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意犹未尽即兴对戏,而是正经八百地,在摄影机下扮作角色说台词。是大将军麾下两个灰头土脸的小兵。
那戏服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如同酸臭的烂菜叶黏在身上,盔甲好似烙铁,太阳要将它跟他俩的身体烫到一起。
对后来作为影帝的江徕来说,那几场戏颇显寒碜,不值一提。但那是季风廷当年唯一一部和江徕同框演戏的影像。他庆幸电影凝视住几瞬他们青涩的时间。
“为什么不高兴。”江徕靠在桌边问他。
季风廷知道,他并不是不高兴,他只是在某一刻对山巅的遥不可及产生了畏惧,因为畏惧又想到放弃。
他摇摇头,江徕却如同一面高悬的明镜,照透他内心的想法。很惊异他会有那样的特殊能力。
江徕又问季风廷:“有没有看过知更鸟这本书?”
其实季风廷很少看书,他更爱看电影,虽然由于时间和经济的不充裕,他的阅片量一定远远不及与他相同年纪的电影学院学生。
江徕抽最后一口烟,烟雾缥缈中,他继续说,亦或是念,声音像月光出云,轻柔和缓地洒到地面:“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书里的台词,写得真好,江徕一定也这样觉得,否则他不会脱稿都能念下。
江徕掐了烟,见季风廷仍旧沉默,便伸手抚摸过他的头发、他颊边拍戏时在砂砾地里剐蹭出的新鲜伤口。他将他脸轻轻托起来,不言语地注视他。
季风廷心想,这是需要坦诚与被坦诚的姿势,他无法辜负。于是他很轻地笑了一下,对江徕说:“下午回来的时候,接了个妈妈的电话。”
那应当是一场不大愉快的通话,季风廷的笑容里有他自己察觉不到的悲伤。江徕没有继续问他,手指在他下颌摩挲,像一种耐心的安抚。季风廷睁大眼睛,仍然笑着,笑着。
他习惯在失意时笑,却不习惯被人安抚。笑不下去,他想到过去几个寒来暑往的挣命,放在天赋异禀的江徕面前显得那般用力和可怜,他不能免俗地感到嫉妒,又因自己感到嫉妒而产生羞愧。
他张张嘴,想到自己准备要说的话,眼泪先一步滚下来。他觉察到了,可覆泪难收,“她说我做这些事情……”季风廷挂着泪在笑,“……简直是痴人发梦。”
一个成年人,心脏早已被生活锻打得坚不可摧,或许只有在父母亲表达出他们对自己哪怕只是有那么一点不满意的时候,才会迅速退化成婴孩一般的稚嫩和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