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灿喝下冰水,问:“有个自己的家不好吗?”
郑沅与他对视,说:“我没有家,我爸死了,我妈也不要我。”
郑家灿看看笑着说这些话的郑沅,说:“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新家。”
郑沅后退一步:“那不是我的家!你真的要赶我走?”
尽管一个月前他们在病房内的不欢而散,但郑沅凭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觉得不管和郑家灿发生了什么、挑明了什么,他在郑家灿面前总有合适的位置。就像前两次。
但这次显然不是,这次郑家灿要把郑沅彻底从他身边赶走。
“我什么都是你给的,是不是只能听你的话?你让我滚我就要滚?不对,我太听话,你又觉得我贱。”猝不及防滚下来的泪珠打湿了郑沅的笑脸,着急、伤心和害怕从眼底一一浮现,他甚至还恨郑家灿的清醒和冷漠,双眼通红咬牙看着郑家灿,“但是你现在赶我走,难道不是因为你越来越喜欢我了吗?”
郑家灿将水杯放下,不轻不重的声响让郑沅哆嗦了下,但红彤彤的双眼又毫不躲闪地随着郑家灿站起来而抬高视线,“你又要否认吗?我不信。”
郑家灿舌头抵在牙根,看了郑沅片刻,似乎是少见地被一个人无语住。
郑沅继续说:“可是我不喜欢你了。你一直不回来,这件事没来得及和你说。郑家灿,我想明白了,我只是害怕你会像妈咪那样不要我。现在看来你不会,你不仅这么大方,还这么负责任。而且Kyle也说以后不管怎么样,他也会帮衬我,我更没什么好怕的了。”
看着一口气说完这些的郑沅,郑家灿也知道了他的目的,从善如流说:“我拭目以待。”
又像是两年前的自己又站在了无可撼动的郑家灿面前,这次郑沅没有哭着问为什么,而是语调偏柔,声音没有一点变声期的沙哑,轻而软:“那以后我可以带人去你给我买的新家吗?”
郑家灿微微皱起眉头,目光带着明显的冷意。
看着目光冷冰冰的郑家灿,郑沅嘴角微微下垂,拿起自己的书包说:“哦,对不起,房子不算是我的,我会带人去酒店。四少再见。”
郑沅不慌不忙地往外走,然后他听到身后的郑家灿说:“不要搞到怀孕就好。”
郑沅猝然回过头,咬牙说:“放心,我不会搞大别人的肚子。”
郑家灿双臂环抱,更直白地说:“我是说你。”
“……你怎么会知道?”
郑家灿嘴角微微上扬,但笑容中没有温度,甚至带有一丝嘲讽,就像是在说 “为什么会觉得我不知道?”
郑沅双手紧紧握成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变得青白,说:“也是,之前我暗示过你嘛。”
说服了自己,郑沅无所谓地牵了下唇角,连书包都顾不上捡,只想从郑家灿的家离开。
自以为藏得密不透风的秘密突然被轻飘飘掀开,这些年独自经历的害怕和不知所措也全都袭来,让郑沅手脚虚弱,巨大的不安和难堪像是看不见的黑潮淹没到了喉咙。
如果说吃补雌药是郑沅作为一个男人的选择,是他心甘情愿成为笑话,带给了他很多的难堪。
那现在的事实就是就算没有那些奇怪的药,郑沅也不算一个完整男人,这让他无地自容。
手刚碰到门把手,就被攥住了手腕,抓住他的郑家灿皱眉看着轻轻一碰就痛得落荒而逃的郑沅,把他拉回了客厅。
脸色苍白,目光惶惶带泪的郑沅喃喃说:“我恨你。”
郑家灿淡淡说:“这句话是对我,还是对另外的人?”
郑沅咬牙说:“都有。”
他是恨岳南星,无论他怎么表现得像爸爸是个男子汉,妈妈还是从来不爱他,甚至中伤他。
而郑家灿,郑沅恨他也怕他,郑家灿什么都了解、什么都掌握,他近乎冷酷的不动声色让被观察、被审视的郑沅本能害怕。郑沅甚至想到郑家灿对他若隐若现的关注,真的是喜欢吗?或许只是好奇他这样的人会变成什么样。
郑家灿接了一杯水,递给抽咽着的郑沅:“喝点水。”对上郑沅带刺的目光,郑家灿说,“怕你哭到脱水。”
郑沅用没有被郑家灿抓住的那只手接过水杯,难以分清楚是因为靠近郑家灿,还是喝下去的温水,身体里尖锐的不安下渐渐平息。
捏着带着余温的玻璃杯,郑沅瓮声瓮气地问:“你没有想问我的吗?”
郑家灿说:“没有。”察觉到郑沅彻底平静下来,郑家灿松开了手。
郑沅哽咽说:“以后我不会喜欢你了。”
郑家灿又是那个没有人情味的模样,仿佛刚刚拉住郑沅允许他在他身旁依靠是郑沅的错觉,说:“去那边擦擦脸,然后自己出去找马修。”
回去的路上,郑沅看着窗外,虽然眼睫毛还是濡湿的,但本人已经没有了想哭的心情,只是在想郑家灿什么时候知道的,又是以什么身份提醒自己,还有刚刚为什么拉住了难过至极的自己。
郑沅绞尽脑汁,又很快脑袋空白,他十五岁的爱情前路依然黯淡。
生日过去没有几天,郑沅背着家里突然买回来了架子鼓和隔音垫,把自己的房间布置得乱七八糟。
丁叔一问才知道,他之前在杭州上学,跟着郑家凯他们一起去看了一场地下live,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上个周末,在郑家凯帮他办的主题生日上叫来了几个当红的歌星,那又勾起了郑沅的兴趣,他决定培养除了种树以外,新的爱好。
丁叔看看地上的装备,又看兴致勃勃的郑沅,隐隐约约猜到青春期以来,没有臭脸孤立人,没有反抗老师、家长,更没有冒险行为的郑沅的叛逆期可能开始了。
丁叔担心会影响他的课业安排,但拿他没办法,请示了郑家灿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
到了第二年春季,又是新的一学期,郑沅突然告诉丁叔,以后周末的外语补习班他准备少上一个,因为接受了乐队主唱的邀请,他一个从来没有登台打过鼓的人,要去当人家的鼓手。
郑沅第一次登台演出的那天,丁叔一直等到他回家,见到他原本白白净净的脸上多出来的彩妆,眼前一黑。
郑沅回家路上买了卸妆工具,但他不会用,还是丁叔和一个工人姐姐,一左一右帮他擦脸、解发辫。
和一年前相比,郑沅更高更瘦了,体型上属于少年的骨骼感变得明显,唯一没变的就是他又软又细腻的皮肉。
工人姐姐羡慕说,以前以为只有女孩才有这么漂亮的皮肤。
闭着眼睛的郑沅笑了下,说:“那现在见到了,我这个靓仔也有。丁叔,我突然忘了天生丽质用英文怎么讲,你来告诉Tina。”
丁叔笑了下,用国语问郑沅要不考虑不去演出,担心他的学业压力会越来越重。
郑沅却说这是他自己找到的平衡压力的方式。
这话不知道真假。丁叔不和这个年纪的少年硬碰硬,换了个话题:“申请学校嘅文书准备得点样啦?我担心你忙不过来,又逞强唔想问顾问。你可以问郑生,以前郑生上学时写文书好厉害。”
学业、郑家灿,丁叔打算从这两个郑沅在意的东西切入,提醒郑沅收玩心,紧张起来。
“已经提交了。这种小事就不用麻烦他了,他那么忙。”眼皮上的残妆已经卸掉,郑沅睁开眼看了看镜子,嘟囔,“这个东西画起来不舒服,洗掉又这么麻烦,以后不会再画了。”
丁叔意外之余也觉得欣慰。
郑沅真的长大了,已经很久没有从他嘴里听到打听郑家灿的话。郑沅不再满心满眼都装着郑家灿,或许也是好事。
这么想着,丁叔决定不再干涉郑沅的这项课外兴趣,只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安全,不可以交社会上的坏朋友。
郑沅无奈说:“我知道。丁叔不要还把我当小孩,今年生日一过,我已经可以同人结婚了。”
丁叔生怕郑沅这个年纪的男生说到做到,忙说:“唔好乱讲,郑生肯定唔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