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90)

2025-10-10 评论

    1999年4月,由张重德、成敬、莫小军、陈杰合伙诈骗北京某团体组织1000万元一案中,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丰台区支行四路通分理处的工作人员谢焕光接受陈杰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陈杰、张重德提供了该组织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焕光、宁学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
    甩开“口子”,高科技“飞单”搞钱
    但是,非法拆借的巨额资金仍不能满足陆锋企望中恒公司的事业向全国辐射的雄心,然而非法拆借的资金和贷款是有使用期限并且要支付高额利息的,对于急需资金的公司、来说,按期还贷和付息是一个沉重的负担。陆锋又开始谋求新的筹资方式,这时,一个老朋友成为陆锋的新搭档,直到一起走进监狱的高墙。他就是成敬。
    50岁的成敬是北京金世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总经理。1982年因犯诈骗罪、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又没正当职业,过着漂泊的日子,虽也曾帮人做一些生意,但自己并没有什么机遇和发展。后来注册了北京金世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也是赔多赚少,入不敷出。当20世纪90年代上半叶悄悄出现以高息揽存为幌子,用伪造的票据从银行骗取存款单位资金的犯罪手段,并渐盛行,只有初中文化的成敬却有着超人的胆识,他认为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陆锋和成敬早在1986年的海南就认识,后来两人先后回到北京。成敬与陆锋共谋并共同实施了20起诈骗案。1997年10月至1999年10月的3年期间,涉及被诈骗的有北京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以及天津、大连等地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10家分理处,有的分理处甚至连续被骗。不断卷入犯罪的人员中,有银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司人员和无业人员。
    1997年12月,成敬通过赵某拉来炎黄艺术馆的500万元存款,成敬陆锋商量要“做”这笔钱。为有“口子”,陆锋建议将钱存到某行分理处,但陆锋打电话找熟人时,那人已经调走了。他们就让炎黄艺术馆的人把款存到与陆锋认识的李建忠所在的工行北京市分行东城支行和平里分理处。而此时,成敬已经通过赵某得到了炎黄艺术馆的预留印鉴卡。他们将预留印鉴卡交给张重德,要他找人刻假章。为了能自己掌握造假章这个环节,成敬和陆锋当晚就飞到香港,想买一台电脑刻章机回来。但到香港后,听说那个机器不好用,结果两人空手而归。
    回来后,张重德拿来了一个章。陆锋让自己公司具有多年财务经验的财务总监曹尊钢检验一下,曹尊钢折角比对了一下说:“不行,没法用。”陆锋向张重德要预留印鉴卡再找人,张重德支支吾吾地说:“那刻章的被抓了,连章带预留印鉴卡都被抄了。”陆锋没有办法,只好另外找人,他们很快就找到据说可以刻假章的吴某。吴某笑话他们说:“现在这年头哪还有刻章的,真土。只要你有样章,我能保证做出一模一样的。”
    怎样得到存款单位的财务印章和法人名单呢?再要预留印鉴卡是行不通了。陆锋想了个办法,要存款单位写个承诺书,要求在承诺书上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法人的名章,为不让存款单位怀疑,还要求加盖存款单位的公章。承诺书很快拿到手,陆锋交给吴某,约定晚上交货。陆锋和成敬心里都很纳闷,两人在路上就开始猜吴某到底怎么做章。曾经搞过印刷的成敬猜是照相制版,他说:“但那需要很长时间的,所以不可能。”陆锋说:“我分析是电脑刻章机。”成敬说:“等晚上拿到章就知道了。”
    晚上,陆锋和成敬来到约好的地点,见到吴某就问:“章在哪?”只见吴用指甲掐着一张支票购买凭证卖着关子说:“章不给你,你先去买支票,买完支票再盖章,盖完就销毁。”陆锋和成敬将信将疑地接了支票购买凭证,回到成敬的办公室。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第一次购买支票要在银行填写支票购买凭证,以后需要持凭证购买支票。
    陆锋不放心说:“把承诺书拿出来,对一下章。”因承诺书在吴某的手上,就给吴打电话。吴在电话中说:“你放心去买支票吧,出了问题我负责。”第二天一早,成敬叫自己的会计和曹尊钢去买支票,他们很快买回了一本支票。成敬和陆锋给吴某打电话要他过来盖章,他们很想看到吴某刻的章,但他们并不知道,吴某根本就没有刻章。吴某则让人将支票拿走,让他们等他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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